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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認為公司禁止同事之間約會合適嗎?

我覺得公司禁止同事談戀愛不合適。除非國家規定有親屬回避的相關單位,否則任何公司都無權幹涉員工的婚戀自由。

不知道業主的公司是什麽樣的公司?這麽奇葩的規定怎麽出臺?那不是太寬了嗎?

首先,公司無權幹涉員工的婚戀自由。戀愛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權益,公司無權幹涉。公司禁止同事談戀愛是違法無效的。

只要員工是正常戀愛,而不是搞“婚外戀”;作為公司,不應該幹涉。

其次,同事談戀愛很正常。現在通過介紹找對象的年輕人越來越少;但是,自由戀愛成為了找對象的主要渠道和最佳途徑。

在現實工作生活中,很多年輕人通過壹起工作成為戀人。而且婚姻的穩定性比介紹人介紹的要高很多。

第三,根據同事的意見談戀愛,可以讓員工安心工作。有些公司領導總是擔心在同事看來和員工談戀愛會影響公司工作,排斥員工談戀愛。

其實這種擔心是多余的。只要引導好,不影響工作任務的完成。另壹方面,如果員工成為“剩男剩女”,會整天擔心找不到伴侶,更影響工作。他們連自己的個人問題都解決不了,又怎麽會擔心工作呢?

在我工作過的幾家公司,都沒有禁止同事談戀愛的規定;而且,老板樂見其成!有的老板還主動給員工牽線搭橋,給員工當“媒人”。員工很感激公司,感激老板,在公司工作更安心。

總之,公司禁止同事談戀愛是不合適的。只要員工不影響公司工作,公司就不應該幹涉。

謝謝妳的邀請。

我覺得公司禁止同事談戀愛是對的。具體原因分析如下:

1.從法律上來說,男女是可以自由戀愛的。只要兩人都是單身,就無權幹涉談戀愛的陪伴。

2.但從內部制度控制的要求和對員工的管理來看,會增加公司的管理難度,甚至造成公司的經濟損失。

3.在公司內控制度的崗位設計中,需要考慮崗位之間“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具體定義為多種不相容的崗位分離制度,如審批采購價格的人不能進行采購、會計不能兼任出納、采購人員不能擔任庫管員等。如果采購人員和倉庫保管員突然談戀愛,公司會考慮把其中壹個調走的問題。這不僅會影響員工的職業前景,還會讓公司極為尷尬,進退兩難。最好不要發生。但是轉崗是不行的。這種帖子勾結經常發生,不用我說妳也明白。

4、如果公司同事成為戀人,公司對員工的管理也增加了復雜性。比如老板批評壹個人,本質就變成了批評兩個人;公司的工資和獎金分配是保密的,現在變成兩個人都知道了,必然會產生其他不確定因素。總之,員工管理難度更大。

綜上所述,雖然法律沒有禁止同事之間的約會,但是公司內控制度的要求,以及員工管理難度的加大等因素決定了壹般公司是明確禁止同事之間約會的。

我的分享在這裏!繼續聽其他朋友的分享。

霸王條款侵犯了公民自由戀愛的權利。所以公司禁止同事談戀愛當然不合適。話說回來,那些公司禁止同事之間談戀愛的規定有什麽區別?就像中國所有的初中高中都禁止談戀愛壹樣,能禁止嗎?可以禁止嗎?

所以,如果妳在壹家禁止同事間約會的公司工作,就不必在意這個霸王條款。如果妳正好在這個公司,妳有合適的人,雙方都有好感,希望能有壹段甜蜜刺激的愛情,那就來談壹談吧。密談,像地下黨壹樣小心翼翼,公司裏兩個人即使見面也裝作不認識。壹看,我心中蕩漾。想笑的沖動也在心裏。想想那個畫面,多刺激啊。

當然,如果公司發現,妳想繼續在公司工作,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舉報。如果妳贏了呢?

如果非要在愛情和工作之間選擇,我相信妳還是會選擇愛情。壹生中遇到對的人不容易。而且工作沒了,可以再找!

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

從等價交換的角度來說,在企業工作的員工應該遵守企業的規定,只要企業的規定不違法、不明顯不公平、不錯誤。

這樣的規律通常出現在壹些中小企業,壹些大企業也有。它只是禁止辦公室戀情,不允許辦公室裏的人談戀愛。

對於企業主或經理來說,辦公室戀情是壹件令人頭疼的事情。既要杜絕上班時間自己頤指氣使的情況,又要考慮員工的情緒調節。最重要的是辦公室戀情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工作!

比如親我的時候影響別人,情侶吵架的時候影響兩個人(如果不是辦公室戀情,最多影響壹個人)

總而言之,我不是很支持辦公室戀情!

公司禁止同事之間談戀愛,可以算是行業霸王條款,也是公司職場潛規則之壹。

這壹規定不會在規章制度的措詞中明確規定。只是默認條款,沒有人會說清楚,但是大家壹定要明白。年輕人在壹起難免會互相吸引,但大部分公司不會鼓勵公司談戀愛。

同事戀愛不利於管理。

在同壹個平臺上工作,工作中難免會有相互的關系和利益。如果這兩個人有戀愛關系,難免會因為感情而在工作中出現偏差。如果戀愛中的兩個人有壹個是上級或者學長,那麽必然會照顧甚至庇護戀人的另壹半。這會對其他在平臺工作的人造成不公平待遇,對公司管理層極為不利。甚至因為兩人的特殊關系,管理制度也無法具體執行。我相信沒有壹個公司的管理者會希望看到這種情況。

工作的地方比活動更有效率,不是秀恩愛的地方。

我們在工作中需要理性,但愛情是感性的。當壹個理性工作的人遇到情緒影響的時候,讓工作中做出的判斷受到情緒的影響。公司辦公室是工作的地方,不是可以秀恩愛的地方。妳花了很多時間在同事的辦公室裏,這讓工作中的其他人感到尷尬。談戀愛秀恩愛不專心工作沒關系,但是會影響別人工作的心情。相信公司老板也不希望看到這種情況。

如果同事壹定要談戀愛,也要註意分寸。不要在公共場合大驚小怪,但要低調!如果妳覺得不合適,就換公司。

這是為什麽呢?如果公司拿錢買妳的工時,妳就得跟著,妳就得放心交給公司,為公司做事。就算私下談過戀愛,壹旦戀愛,年輕情侶也難免不會把公司買的時間花在上班時間。壹旦生育,公司短時間內會有兩個人休產假,對公司業務也會有影響,所以公司的規定也是合理的。

因為妳是員工,不是遊戲制作人,所以只能跟著做,除非發現Bug。鉆吧,但是堅持不了多久。人間正道是滄桑。該低頭的時候,就低頭。

用老板的觀點為自己謀利,格局瞬間就大了很多,不會忘了。

合適不合適要看情況。

為什麽?

因為妳拿了別人公司的工資就要遵守他們公司的規定,不想遵守就可以離開。

就像學校規定高三或者初三的老師不能懷孕壹樣,雖然法律沒有這樣規定,但是要從客觀的角度分析清楚。妳可以確定,想懷孕就不用教畢業班,這樣就不會耽誤那個班的學生了。總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任何規則都是可以解決的,關鍵是看個人想要什麽!

我想妳誤解了這條規則。壹個部門的兩個人談戀愛不合適。在同壹個部門,大家應該是平等的同事。過於親密的關系必然會在工作中失去平衡。就算妳公平公正,別人也不這麽認為。正規公司,大公司,壹個部門兩個人有感情,誰也攔不住,誰也沒有權利限制妳們的戀愛,但是只要建立了關系,就要有壹個人調離這個部門。所謂同事不能談戀愛是這個說法,不是妳的理解。兩個人想好了,那麽必須有壹個人做出犧牲,調離這個部門。規則是這麽理解的,不要誤會。但如果是小公司,談戀愛也沒關系,還是要壹個人辭職。總之,夫妻不喜歡同事關系是不可取的。

壹個優質且管理嚴格的企業,需要同時禁止談戀愛。第壹,兩個人談戀愛,心態不是在工作,而是在妳之上,我愛妳,我強,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第二個是我們害怕意外。我們公司同事之前談戀愛,因為男的要和女的分手,女的自殺跳樓了。悲劇?第三,怕女生戀愛懷孕。懷孕了就不能工作了,公司就要少壹個人上班,下次就要重新培訓了。也降低了公司的效率:總結壹下:公司要想持續發展,必須在談戀愛上獨樹壹幟。不會從同事開始,因為覺得自己不夠優秀,找個和自己壹樣的人幹壹輩子沒前途。

公司的規定是否合適,要看情況。

a、禁止未婚同事談戀愛肯定是不合適的,明顯違反婚姻法。

b、禁止已婚同事之間、已婚同事與未婚同事之間談戀愛,應該算是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