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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聯系和區別

稅務會計及財務會計都是通過企業的財務數據進行核算,核算的內容在某些方面具有壹致性。兩者都遵循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的假設,均以***同的納稅人核算工作為會計主體,同時,兩者都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而存在,在合法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企業的納稅金額,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但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實現的目標、核算對象、核算依據、會計要素以及對會計上的穩健原則態度有所區別,具體內容如下:

1、核算所實現的目標方向不同。稅務會計所實現的目標是在稅法的規範下為企業籌劃納稅形式,並實施納稅籌劃、計算、申納稅款等稅務活動;財務會計的目標是客觀、公正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資金變動情況。

2、核算對象不同。稅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企業涉及到稅收部分的財務數據,例如企業的經營收入及利潤等,為企業核算應繳稅款然後進行稅款的繳納;相比起稅務會計,財務會計核算的是企業全部的資金運動。

3、核算依據不同。企業期末核算,稅務會計需要借助於財務會計的數據資料,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數據以編制納稅申報表及調整後的財務報表。財務會計則根據會計法、根據企業的數據資料編制相應的財務報表。

4、會計要素不同。稅務會計的要素有應稅收入、扣除費用、納稅所得和應納稅額四項。這裏的應稅收入、扣除費用和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不同,在確認的範圍、時間,計量標準和方法上都可能發生差異;財務會計有六大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這六大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財務會計所是反映的內容圍繞六要素進行的。

5、對會計上的穩健原則態度不同。稅務會計壹般不對未來損失和費用進行預計,只有在客觀上證據表明已發生的情況下方可確認;財務會計實行穩健原則,壹般充分預計可能的損失和費用,而不預計可能的收入,使財務報表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被報表使用者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