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料加工成本是怎樣核算的?
來料加工企業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輔料,通常由外商提供。對於這壹部分資產,可不用進行相應會計核算。只需根據時間先後順序,對進出口數量及結余量進行登記,將其作為備查賬。所以把相關費用、工繳費收入及往來款等內容弄清楚即可!
企業因對外進行來料加工配置業務所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會計人員應當對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及相關材料明細賬進行單獨設置,對其收發結存數額進行核算。
對於發生的加工,裝配費用支出的核算方面,並無明確的規定。企業進行核算的時候,可以自行增設有關科目。比如對來料進行加工、配置所發生的有關費用支出進行核算時,可以設置來料加工配置費用。
如果屬於跨年度尚未完工的情況,其余額包含在會計報表的
存貨
項目中進行反映。最後在產品銷售成本科目中將其余額轉入即可。
會計分錄如下所示:
1、收到來料的時候,不編制相應會計分錄。只需對與“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所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相應數額登記即可
2、領取來料、其他材料用於制造加工產品的時候,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而對於領取其他材料,應當把生產成本作為借記科目,原材料等作為貸記科目。
3、完工的時候,庫存商品為借記科目,貸記科目是上產成本等。
4、出口銷售的時候,應當把應收賬款作為借記科目,將主營業務收入作為貸記科目。結轉銷售成本的時候,則把主營業務成本作為借記科目,將庫存商品作為貸記科目。
來料加工會計分錄
1、企業收到委托處理材料的時候
不得進行會計處理,但收到的委托處理材料應在記錄簿中登記.
2、實際加工的時候:
借:生產成本
貸:制造費用等
3、完工入庫的時候:
借:庫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貸:生產成本
4、交付完工物資的時候:
借:應收帳款等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同時,結轉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等
貸:庫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