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管吸毒人員
2.教育吸毒者遠離毒品
3、登記成功戒毒和遣送戒毒人員。
擴展數據:
《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所管理辦法》已經20119年9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部務會議和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並以第號法令公布。2065438年9月28日公安部117。《辦法》共分9章73條,包括總則、設立、準入、管理、醫療、教育、康復、出院和附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2000年4月6日發布實施的《強制戒毒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公安機關強制隔離戒毒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