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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失原始文件的補救措施

原始憑證丟失的補救措施:壹是要取得原填制單位的證明,必須加蓋原填制單位的印章,並註明原憑證的金額和編號;然後,需要單位領導批準;取得單位領導批準後,才能作為原始憑證使用。

1.不同支付方式的應付原始憑證分類:

(1)根據現金收付:收據:現金發票收據、現金收(存)款單等。付款:現金報銷單、發票等。

(2)根據銀行收付:收據:銀行收到轉賬支票的發票記賬聯、銀行存(存款)單等。;付款:支付轉賬支票等的發票。

2.不分類原始憑證的來源:

(1)對外原始憑證是指與外單位發生經濟業務時,從外單位取得的憑證。主要包括發票、飛機和火車票、銀行收據和付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憑證是指本單位內部經辦部門或人員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填制的憑證。主要包括材料入庫單、領料單、開工單、出庫單等。

原始憑證介紹及遺失原始憑證註意事項:

1.原始憑證介紹:

所謂原始憑證,也稱憑證,是在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時填制的壹種憑證,用於證明經濟業務事項已經發生或完成,明確經濟責任,並作為記賬的原始依據。它是會計的重要資料。

2.遺失原始憑證的註意事項:

除船票、船票、飛機票外,原始憑證遺失後,發票存根或記賬聯加蓋原開具單位公章並經貴公司財務部門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單位領導證明,方可作為原始憑證使用。

如果實在拿不到證,比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妳要記下詳細情況,經妳公司財務部負責人、會計主管、單位領導批準後作為原始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