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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采購的商品出現短缺時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商品短缺是企業采購商品時實收金額小於應收金額的短缺。壹般如何通過待處理的財產損溢的核算來編制相關的會計分錄?

企業采購商品短缺的會計分錄

1,采購材料時

借:在途物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2.當材料入庫時

先按實際存儲: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3.當報告短缺並等待上級處理時: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借出:在途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4.查明原因後的後期處理(保險公司賠償壹部分,其余由公司承擔):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非業務支出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在途物資是指企業采購的尚未到貨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即在途物資)的采購和保管,壹般用於商業企業。

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屬於資產類,核算企業在盤點過程中已確認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往往設置“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兩個明細科目。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與上報審批前的資產直接相關,與上報審批後的當期損失和溢余直接相關。

商品損失的會計分錄

1.減少相關存貨賬戶金額,使賬實相符。並查明原因,報有關領導批準: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原材料、生產成本、庫存商品等。

2、根據審批意見進行處理:

借:原材料(倉庫中的剩余材料)

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應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凈虧損)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3.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