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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材料的核算怎麽處理?

在日常經營活動中,企業可能會出售不需要的原材料。銷售材料時,應計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相關的會計處理有哪些?

銷售材料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結轉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原材料

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中取得的收入和支出。壹般情況下,其他經營活動的收入不大,發生頻率不高,占收入的比重較小。如材料、物料和包裝材料的銷售,無形資產的許可使用,固定資產的出租,包裝材料的出租,運輸,廢舊物資的銷售等。

案例:

南方公司銷售甲料500公斤,價款20000元,增值稅3200元,存入銀行的價稅合計23200元。

分析:南方公司銷售材料,壹方面造成南方公司存款增加,借記“銀行存款”科目,另壹方面造成南方公司其他業務收入增加,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產生增值稅納稅義務。同時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登記本科目貸方。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銀行存款23200

貸:其他業務收入-甲材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