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方面,如果是非公益性的,或者直接捐贈給受益人的,不能在稅前扣除或減少應納稅所得額。但通過非營利性公益組織捐贈的,可在取得相應憑據後,在當年會計利潤*12%範圍內稅前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或結轉下壹年度使用。如果當年國家有特殊政策,比如汶川地震,通過非營利性公益組織進行的捐贈,可以全額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