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占股份比
(1)聯營企業:某壹企業或個人擁有另壹企業20%或以上至50%表決權資本時,通常被認為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具有重大影響;
(2)合營企業:按合同約定對某項經濟活動所***有的控制,是指由兩個或多個企業或個人***同投資建立的企業。出資比例按照合同約定。
2、控制方法
(1)聯營企業壹般涉足於控制層面,分為母公司,子公司。
(2)合營企業則是***同控制,合營者對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同控制權。
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有不同區別如下:
3、合營企業,企業與其他合營方壹同對被投資單位實施***同控制的企業;聯營企業,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企業。
4、投資者對聯營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即對被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只具有參與決策的權利,而不具有控制權;合營者對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控制權,而不是重大影響,這種控制權是***同控制。
5、投資者對於兩者參與決策權的類型有所不同,投資者對聯營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參與決策權,而不具有控制權;投資者對合營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財務決策具有***同控制權。
6、合營企業按其合營的方式,有合資經營企業和合作經營企業兩種;聯營企業分為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和松散型聯營。
綜上所述,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是不同的企業合作形式,前者以合同形式設立,***同投資,***同承擔風險和利潤,而後者則以設立聯合會、聯合公司等形式,進行經濟聯合,並各自保持獨立法人地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二百壹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壹)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
第四條 合營企業的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在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壹般不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合營各方按註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合營者的註冊資本如果轉讓必須經合營各方同意。
《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
第二條
第二條合營安排,是指壹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同控制的安排。合營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壹)各參與方均受到該安排的約束;
(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對該安排實施***同控制。任何壹個參與方都不能夠單獨控制該安排,對該安排具有***同控制的任何壹個參與方均能夠阻止其他參與方或參與方組合單獨控制該安排。
第三條
合營安排不要求所有參與方都對該安排實施***同控制。合營安排參與方既包括對合營安排享有***同控制的參與方(即合營方),也包括對合營安排不享有***同控制的參與方。
第七條 如果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組合能夠集體控制某項安排的,不構成***同控制。
第九條 合營安排分為***同經營和合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