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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企業會計準則變更對信息使用者有何影響?

以下供大家參考。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該準則是在企業會計準則實施4年的基礎上,為適應建立完整的會計準則體系,適應世界經濟壹體化發展進程,進壹步規範存貨相關信息的確認、計量和披露的迫切要求,對企業存貨管理乃至整個會計工作都將帶來重大意義。

壹、新存貨會計準則的主要內容

新標準規定,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為銷售而持有的產成品或商品、在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在生產過程中消耗的材料和物料或者提供的勞務。存貨的確認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與存貨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種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關於存貨的計價,新準則規定,在取得存貨時,應當按照成本對存貨進行初始計量。企業發出存貨,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

此外,資產負債表日的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當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時,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企業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金額在原存貨跌價準備範圍內恢復轉回,轉回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貨采用壹次轉銷法或者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對於毀損的存貨,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有存貨損失的存貨,計入當期損益。

二、新舊存貨標準的比較與分析

(A)取消了計算發出庫存成本的兩種成本估價方法。

新標準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和移動平均法兩種存貨計價方法。這兩種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不具有通用性,不能真實反映企業存貨的流通情況。有些企業采用後進先出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但為了避免商品變質或損壞,先入庫的商品才發出,導致存貨的實際物流與成本流脫節。新準則限制了企業調整存貨的計價方法,防止企業利用存貨成本操縱利潤。

(二)增加了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具體規定。

新準則存貨中規定,符合要求的某類存貨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即需要較長時期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的借款費用可以資本化,計入存貨成本。舊的準則中沒有這樣的規定。新準則中的借款費用資本化,是指允許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資產而借入的款項的利息予以資本化,使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真實可靠。

(三)增加了企業提供勞務發生的相關費用應計入存貨成本的說明。

新存貨準則第三章第十三條增加了“企業直接提供勞務的人員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費用以及可歸屬的間接費用,計入存貨成本。”但舊的存貨準則中並沒有對“提供勞務”的存貨成本進行計提。新準則關於人工成本計入存貨的規定,體現了勞務的價值,使勞務收入與成本的配比更加科學。

三、存貨標準變化對企業的影響

(壹)發出存貨計價方法的調整

新存貨準則取消了發出存貨成本的後進先出法和移動加權平均法,規定企業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計價方法包括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是先結轉後進存貨的成本,所以期末存貨的計價往往不能反映真實情況,可能使期末存貨成本高估,利潤減少。

新的存貨標準取消了“後進先出”的規則,對於大部分生產周期短、存貨量小、周轉率高的企業,以及壹直使用“後進先出”法的企業,影響不大。而對於那些生產周期長、存貨量大、周轉率低的企業,如果采用先進先出法,在當前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情況下,如鋼鐵企業,其利潤可能會增加,進而減少利潤表中的當期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資產和權益,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壹定的影響。

但從長期來看,新的存貨準則縮小了企業使用會計方法的範圍,減少了人為操縱的空間。先進先出法側重於反映公司的長期經營情況,能更好地反映存貨的流通情況,接近企業的存貨流通情況。

(2)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

新準則存貨中增加了借款費用計入存貨成本的具體規定,從而允許用於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資本化,並將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範圍擴大到存貨。因此,壹些需要獲得專項貸款以保證存貨能夠在較長時期的生產活動後出售的企業,如船舶制造和壹些大型設備的機械制造等,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受到壹定影響。

四、新存貨準則在實際應用中的突出特點

新的存貨標準是適應中國經濟環境變化的及時而必要的調整。在實際工作中,能夠更加客觀有效地反映存貨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為企業的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1)新準則對存貨進行了諸多改進,日益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從而為信息使用者提供了更符合國際慣例的高質量、可比的會計信息,更有利於加強我國企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2)新存貨準則參考國際會計準則的做法,規定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達到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可以直接歸屬於該存貨的購建或生產的借款成本,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如船舶制造和部分機械制造行業。新準則考慮到這些行業的特殊性,允許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借款費用計入相關存貨價值,更符合歷史成本計價基礎,使存貨成本計量更加準確。

(3)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和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的攤銷方法的明確,壹方面縮小了會計政策的專業判斷空間,使會計人員能夠做出更加合理、準確的選擇,有助於企業加強對實物資產的內部控制,提高資產的利用效率,防止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的攤銷方法被沿用,減少人為操縱利潤的空間。另壹方面,取消後進先出法對生產周期長的公司會有壹定影響,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標準是壹致的。

(4)新存貨準則引入公允價值,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成本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除非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不公允,即存貨的價值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新準則強調了公允價值的重要性,避免了投資者對存貨成本的人為操縱和存貨資產信息的不真實,便於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存貨資產價值信息。

總之,新的存貨準則能夠客觀、公允、有效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能夠為企業的經營決策提供有利的信息。通過新存貨準則對存貨計價方法的調整,使存貨處理更加科學、靈活、具有可操作性,既滿足了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又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協調和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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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業會計準則對存貨的影響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39項企業會計準則,標誌著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正式建立。與舊會計準則體系相比,新會計準則體系對存貨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

1對存貨入賬價值的影響

存貨是指企業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為銷售而持有的產成品或商品,或者為銷售仍在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而在生產過程中或提供勞務時將要消耗的材料和物料。存貨屬於企業的流動資產。根據新準則的要求,存貨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1.1對采購存貨價值的影響

采購存貨的成本即采購成本,通常包括采購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采購成本的費用。在工業企業會計存貨核算中,這部分始終作為存貨成本核算,影響不大。但值得註意的是,在商品流通企業的存貨核算中,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包裝保管費、入庫前的分揀費等往往計入當期損益(營業費用),舊準則認可這種會計處理。新準則取消了這壹規定,意味著商品流通企業的存貨成本構成不能再專業化。因此對商品流通企業的會計核算有壹定的影響。如5438年6月+2005年2月,長城公司購進壹批A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列明的進價為5萬元,進項增值稅為8500元;運輸期間,運輸費用2000元,保險費1500元。途中材料損耗預計800元,其中定額內500元,材料入庫前人工挑選整理費用1000元。選擇和整理成本中的損壞材料預計為500元,因此材料采購成本= 50000+2000+1500+50。

對於采購過程中的材料損耗和短缺,合理損耗應作為存貨采購成本計入存貨采購成本,其他損耗不應計入存貨采購成本。例如,從供應商和外部運輸機構收回的材料短缺和損壞應抵消材料的采購成本;如果購入的存貨需要經過整理才能使用,那麽在整理和挑選過程中發生的工資、費用和材料損耗等價值也應計入存貨成本。

1.2對自制存貨成本的影響

自制存貨的成本主要指待加工材料的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新準則中明確規定,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應當在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損益,不計入存貨成本。因為這些費用的發生無助於存貨達到目前的位置和狀態。

同時,新準則允許將存貨生產的借貸成本資本化。根據新準則,應當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的規定處理。17-借款費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規定,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在能夠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時,應當予以資本化。這意味著生產周期長、用於銷售的大型機器、設備、船舶、飛機等資產為生產而借入的款項利息,允許資本化計入存貨價值,而不是直接計入損益,即資本化資產不再局限於專項借款購建的固定資產。但這些在舊的企業會計準則中並沒有提及。如5438年6月+2005年2月,長城公司生產部門生產A、B兩種產品,分別消耗兩種材料。甲料外包成本為43000元,乙料外包成本為38000元。生產產品A的生產工人的計件工資為17000元,生產產品B的生產工人的計件工資為12000元;產品A和B的動力成本是5000元。生產部門為組織管理產品A和B的生產發生間接成本6200元,產品A和B的生產工時分別為380和240小時。甲、乙雙方消耗的電力費用和組織管理費按生產工時比例法分攤。

產品A的加工成本= 17000×(1+14%)+(380÷620×5000)+(380÷620×6200)= 26244.52(元)。

產品B的加工成本= 12000×(1+14%)+(240÷620×5000)+(240÷620×6200)= 18065438+。

產品A的生產成本= 43000+26244.52 = 69244.52元(人民幣)

產品B的生產成本= 38000+18015.48 = 56015.48(元)

存貨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加工成本和間接加工成本。直接加工費用是指直接影響產品加工過程的費用,如直接人工費用、燃料和動力費用以及其他直接費用;間接加工成本是指制造成本,是指為組織和管理產品生產而發生的費用。

1.3對投資者存貨成本的影響

與舊準則相比,新準則對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成本的確認方法有所不同。舊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應當按照投資者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入賬。新準則規定,投資者投入的存貨,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成本。但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不公平的除外。即存貨的成本應根據公允價值確定。公允價值的確定是新制定會計準則的壹大亮點。原準則規定的投資者投入的存貨的成本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容易造成虛假的存貨資產,提供虛假的會計信息。

2.庫存出庫對定價方法的影響

新企業會計準則不僅對存貨的入賬價值有影響,而且對存貨的計價也有壹定的影響。

首先,從大的方面來看,新準則下對存貨取消了“後進先出法”,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後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這對生產周期長的公司會有壹定的影響。使用“後進先出”方法、擁有大量庫存和低周轉率的公司。比如家電、金屬加工等上市公司存貨價格下跌,明年年報存貨核算方法變更後,其利潤可能大幅下降,對公司業績產生壹定影響。

其次,從具體來看,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有了新的規定。新準則規定,企業只能采用壹次轉銷法或五五攤銷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原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系統合理的方法對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進行攤銷,計入成本。可用的方法有壹次性核銷、五五攤銷、分期攤銷。新準則不認可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因此通過待攤費用進行分配,分期攤銷到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已不符合規定。新舊準則的變化,阻止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發生變化,或多或少計提了費用,減少了人為操縱利潤的空間。如長城公司本月生產過程中收到2000kg物料A,確認1000kg為第壹批入庫,單位成本為25元;其中600kg屬於第二批入庫,單位成本26元;其中400kg屬於第三批入庫,單位成本28元。本月發放材料A的成本計算如下:

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1000×25+600×26+400×28 = 51800(元)

個別計價方法可以合理、準確地計算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的成本,但采用這種方法的前提是要具體識別發出和結轉存貨的批次,以識別其所屬的收入批次,實踐中負擔較重。此外,在原準則中,對於不可替代的存貨,為特定項目專門采購或制造的存貨,發出存貨的成本壹般應采用個別計價方法確定。新標準擴展到不可替代的存貨、為特定目的專門購買或制造的存貨以及提供的勞務,發出存貨的成本通常采用個別計價方法確定。

3期末存貨計價的影響

新準則規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和可變現凈值計量。存貨成本高於其可變現凈值的,按照其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存貨成本低於其可變現凈值的,按照其成本計量,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但是,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應當在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金額內轉回。

存貨的可變凈值是指未來的凈現金流入,而不是存貨的售價或合同價。出售存貨的預期現金流入並不完全構成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由於存貨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相關的稅費、銷售費用和深加工費用,這些相關的稅費、銷售費用和成本費用均構成存貨銷售現金流入的扣除項目。只有在扣除這些現金流出後,才能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企業應當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並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和負債等未來事項的影響,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鑿證據是指對確定存貨可變現凈值有直接影響的確鑿證據。如產品或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與企業相同或類似商品的市場銷售價格、供應商提供的相關信息、銷售者提供的相關信息、生產成本信息等。例如,假設A公司2005年6月5438+2月31日庫存A型機20臺,成本(不含增值稅)480萬元,單位成本24萬元。這批A機器全部賣給了B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銷售合同約定:2003年6月5438+10月65438+8月,A公司向B公司提供A型機20臺,每臺24萬元(不含增值稅)。根據A公司銷售部提供的資料,A型號機器銷售給長期客戶B公司的平均銷售費用為0.1.2萬元/臺;向其他客戶銷售機器的運輸費、雜費等平均銷售費用為0.1.0000元/臺。2005年6月5438+2月31,A型機市場售價為26萬元/臺。

本案中,能夠證明A型機可變現凈值的確鑿證據是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相關銷售合同、市場銷售價格信息、賬簿記錄以及A公司銷售部門提供的有關銷售費用的信息等。根據銷售合同的規定,庫存的20臺A型機的銷售價格都是在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本案中,A型機的可變現凈值應以銷售合同約定的24萬元/臺的價格為基礎確定。a的可變現凈值= 24×20-0.12×20 = 480-2.4 = 477.6(萬元)低於成本480萬元,應按照差額2.4萬元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假設之前沒有提到)。而這些在最初的指南中並沒有這麽標準化。

除了明確規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處理也發生了變化。舊準則下,存貨跌價準備的對應科目為“管理費用”,其會計分錄為:借記“管理費用”,貸記“存貨跌價準備”。但在新準則下,這壹分錄變為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貸記“存貨跌價準備”。相關資產的價值將得到恢復,因此應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存貨跌價準備”,貸記“資產減值損失”。

4 .與存貨核算相關的會計科目的變更

除上述科目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在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時由“管理費用”變更為“資產減值損失”外,企業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時,外購材料的采購成本科目由“材料采購”恢復。與存貨購銷相關的“應交稅費”和“其他應付款”科目合並為“應交稅費”科目,其核算範圍比以前更大,內容更豐富。

5新舊會計準則在存貨方面的主要差異

5.1取消後進先出法

原標準中發出存貨成本的計算方法有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後進先出法等。根據改進後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我國修訂後的存貨準則取消了後進先出法,主要是因為後進先出法不能真實反映存貨的流向。2006年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標準的這壹變化引起了廣泛關註。誠然,如果企業可以隨時任意選擇和變更會計處理方法,就可以通過交替使用後進先出法和先進先出法來達到粉飾報表、操縱利潤的目的。所謂“後進先出”法,是指企業在計算成本時參考最近購入的原材料存貨的價格,而“先進先出”法則是參考最早購入的原材料存貨的價格。當原材料價格壹路下跌時,“後進先出”法明顯擴大了公司利潤率,“後進先出”法降低了公司利潤率,當原材料價格上漲時則相反。可以說“先進先出”法更側重於反映公司的長期經營。比如家電上市公司如果采用“後進先出”法,成本會大幅上升,當期利潤會下降。再比如,在有色金屬漲價的過程中,壹些以有色金屬為原料的公司會通過將“後進先出”法改為“先進先出”法來增加利潤。此外,新的存貨核算方法允許生產周期長的行業,如造船和部分機械制造行業,對存貨生產的借款費用進行資本化處理。這將降低他們的成本,提高毛利率,增加會計利潤。

5.2存貨借款費用的會計處理

原標準中的存貨成本包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沒有明確規定其他費用是否包括將存貨帶到當前地點和狀態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新準則明確規定,在有限的情況下,部分存貨發生的借款費用可以按照借款費用準則的規定予以資本化,計入存貨成本。對於生產周期長的行業,如造船和壹些機械制造行業,會降低其成本,提高毛利率,增加會計利潤。

5.3禁止轉回資產減值。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可收回金額按照資產的公允價值扣除處置費用後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賬面價值大於資產可收回金額的部分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禁止減值轉回,切斷了部分上市公司增加利潤的壹條主要途徑。有些公司往往會在上壹年大幅計提減值準備,然後在第二年以各種理由轉回,造成盈利的假象。

5.4新舊會計準則的銜接

新舊會計科目對照表與原準則相同;相關會計處理(如追溯調整等。):對於新準則實施日前取得的存貨,除計提減值準備外,不進行追溯調整。

6 .新準則的實施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

第壹,由於新準則取消了移動平均法和後進先出法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在市場不穩定的情況下,對使用上述方法確定發出存貨成本的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了壹定的影響。例如,當物價持續上漲時,采用後進先出法確定存貨成本的企業,期末存貨成本會較高,存貨價值會較低,資產負債表中的當期利潤、存貨資產和權益會相應減少;當價格繼續下跌時,利潤表中的當期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資產和權益的金額會相應增加。因此,新準則中取消兩種確定發出存貨成本的方法對相關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取決於市場價格的走勢。

第二,由於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範圍擴大到了壹些存貨項目,壹些需要獲得專項貸款以保證存貨在經過長時間的生產活動實踐後能夠出售的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也受到了壹定的影響,這將導致仍然保持長生產周期存貨的企業當期財務費用的減少和利潤表利潤的增加;表內存貨資產和負資產權益金額也相應增加。

新準則更加客觀、有效地反映了存貨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為存貨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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