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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天津會計從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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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起,全國實行新的會計管理辦法三個科目必須壹次性通過,但針對出臺的新政策,各省市會有過渡銜接階段的

目前,天津在2015年1月1日前,仍然實行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以下簡稱統考科目)與會計電算化科目分開考試的方式,在2014年12月31日前,統考科目考試合格的考生持“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和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書仍然可以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天津的新舊會計管理辦法銜接:

 壹、關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政策的銜接

新辦法第十條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我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即考生在計算機上對隨機生成的試卷進行答題的壹種方式。各考試科目必須在壹次考試中同時合格”。

(壹)我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實行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電算化三個科目連續考試,並在壹次考試中同時合格方可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政策。

(二)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作為過渡階段,仍然實行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以下簡稱統考科目)與會計電算化科目分開考試的方式,在2014年12月31日前,統考科目考試合格的考生持“天津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和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書仍然可以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三)我市自2013年7月1日起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消原辦法規定的免試政策,取消珠算五級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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