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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會計監督的再思考
關鍵詞:會計監督再思考
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兩者相輔相成。會計是會計監督的基礎,會計監督是會計質量的保證。沒有監督,就很難保證會計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本文在分析我國會計監管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我國會計監管的幾點建議。
會計監督是指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憑借其被授權的特殊地位和權限,根據特定主體制定各項法律制度,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及其引起的資金運作進行全面、綜合、持續、及時的監督和督促,以保證各項經濟活動的合規性和合理性,保證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可靠性和可比性,從而達到提高特定主體工作效率的目的。
會計監管的變革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經濟活動日益復雜,對會計監督提出了新的挑戰。然而,會計監管的現狀令人擔憂。大量的單位內部會計信息失真、國有資產流失和職務犯罪案件,充分顯示了會計監督弱化的不利局面和加強會計監督的緊迫性。
會計監督的地位越來越微妙,因為會計監督不同於審計監督,審計監督是對會計監督的再監督,是以會計監督為基礎的。會計監督的地位決定了它必須從企業的經濟利益出發,對每壹項經濟活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事前和過程中的控制、分析和審查。審計監督往往是在企業之外,利用抽樣等方法檢查企業的會計信息是否客觀公允,並出具意見。會計監督和行政監督也是不同的。同理,會計監管也不等同於金融監管和稅收監管。但在實際工作中,要麽把會計監督放大來代替上述監督,有脫離實際之嫌;或者完全放棄監管,名存實亡。
二,企業會計監督的現狀
企業不規範的經濟行為大量存在,經濟犯罪的方式多種多樣;會計信息失真侵害了投資者、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在會計控制方面,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和執行不力是會計監督弱化的重要原因。在會計人員自身素質方面,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和業務能力整體水平低是會計監督弱化的內在原因;在外部監督方面,國家監督的薄弱和社會監督的不到位是會計監督弱化的直接原因;對企業主要領導幹部的權力監督不到位,也是導致會計監督弱化的重要因素。
(壹)我國會計監督法律約束機制不完備,使得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無法有效行使監督職能,導致企業會計監督不力。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企業的運行機制和模式也在不斷更新。在整個經濟工作過程中,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但配套機制沒有建立和完善,對出現的經濟活動缺乏相應的監督機制和方法。比如新《會計法》已經頒布,但相關配套法律法規沒有跟上。中國證券市場的許多事件嚴重損害了公眾股東的利益。但沒有法律規定制裁責任人,導致會計監督形同虛設。因此,隨著我國經濟多元化的發展,如果針對性的會計制度和核算體系不完善,將難以適應復雜多樣的經濟活動。
(二)企業會計監督在相當大的範圍內已經難以協調國家和企業之間的利益。
改革不斷擴大了企業的自主權。企業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要求按照自己的意誌支配資產,確定財務收支的範圍和標準。而企業會計監管只認可根據國家財務利益制定的財務制度準則。當企業財務自主權所要求的行為與國家的規定有較大差異時,原有的監管制度往往顯得無法協調雙方的利益。
(三)企業會計監督已無法有效保護所有者權益不受侵害。
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況下,會計監督作為企業會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遵循經營者的指令。當經營者的指令偏離所有者權益時,會計人員通常以經營者的指令為主,這往往會損害所有者權益。
(四)內部控制系統失衡。
主要體現在壹些單位根本缺乏內部監督控制制度,導致會計制度混亂,舞弊頻發。
(五)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職業道德觀念有待加強。
企業的虛假會計信息也出自會計人員之手,因此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職業道德在會計監管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市場經濟應該有遊戲規則,但僅有法制約束是不夠的。當巨大的經濟利益與嚴肅的道德規則發生碰撞時,只有誠信教育才能有助於使天平趨向道德規範。前幾年我國會計人員非常缺乏,但目前行業已經解決了數量問題,但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專業水平較低。他們中的大多數人沒有接受過專業培訓,但他們中的壹些人仍然沒有證書。再者,會計人員監管意識淡薄,法制意識淡薄,職業風險意識不足,職業判斷能力弱,自控能力差,服從名,在權大於法的思想支配下故意弄虛作假,使得會計信息失真不可避免。
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三點建議
(1)完善會計人員管理制度。
會計不能屬於多元利益主體,即投資者、經營者、債權人、勞動者,也不能處於多元利益的邊緣,只能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出現。他們只能受到會計法規的約束,真正擺脫會計人員與單位之間的依賴關系。使會計人員排除幹擾,依法辦事,正確履行會計職能,更好地發揮會計監督職能。
(二)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必須準確定位。
因為會計沒有獨立的地位,對他們的監督很弱。從內部會計監督的功能和實際效果來看,準確的定位應該是內部控制。就企業而言,會計監督應是由會計人員實施的、對投資者負責的內部控制,以保證單位的經營管理活動符合既定的方針和目標。從這個定位出發,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基本形式和要求應該是:壹般單位會計人員行使的會計監督主要是對出資人負責,並能在壹定程度上制衡經營者。對於國有單位,政府部門可以作為出資人賦予會計人員管理制度,即政府部門直接任命國有單位的會計領導,使會計人員處於相對獨立的地位,發揮更好的控制作用。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管理者,各經濟單位對會計信息的質量要求主要由各單位負責人承擔。會計人員應該承擔壹定的社會責任。
(三)政府監管應職責明確、分工合理。
從現實情況看,對基層單位的監督檢查是重復的。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要合理分工,樹立責任意識。稅務監督應是政府部門監督各單位會計工作的主要手段。稅收監管的對象是納稅人依法納稅的情況,財務會計信息是其監管的基本內容之壹。因此,如果稅務監管職能到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財政工作中的違法違紀問題。財務監管應關註會計信息質量。各單位會計信息的質量直接影響著社會經濟秩序。財務部門作為管理會計的職能部門,應該承擔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審計監督主要承擔國家投資項目的監督。在具體操作中,審計監督要與財政部門有明確的分工,避免重復;財政、稅務、審計監督要加大處罰力度,樹立監督權威。
(4)加強管理,督促註冊會計師履行社會監督責任。
近年來,財政部門在整頓註冊會計師管理體制和培訓會計人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這是十分必要的。但我認為,對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的監管,關鍵還是要靠規則和約束力。再多的註冊會計師,再高的水平,在執業中不按規矩來,只會起到負面作用。因此,要發揮註冊會計師的社會監督作用,必須從註冊會計師的執業監督入手,制止出具虛假審計報告的不正之風。在操作上,財務部門可以會同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對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和審計報告進行逐壹審查。註冊會計師壹旦被發現出具虛假報告,將受到嚴懲,以樹立註冊會計師的公信力。
(5)改善會計監管的外部環境。
從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要求來看,需要改善的外部環境主要有:1。完善地區、部門和國有單位的幹部考核制度。2.加強發票管理。3、加強法制教育,樹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律意識。
(六)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法律保護,對敢於堅持原則、堅持制度、秉公辦事的會計人員應給予工作支持和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