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本著努力工作、節約和控制費用的原則,特制定本條例:
1.出差借款審批流程:1。出差人員必須持“出差申請表”,經主管經理簽字批準後,到財務部借款。2.借款時,出納會要求出差人員根據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中的天數、出差路線、人數填寫“借款單”,並與公司的出差標準進行比對,從而放款。2.報銷審批流程:1。出差人員返回單位時,必須在壹周內到財務部核實。2.出差人員在核銷差旅費時,應先提交匯總報告,經主管經理審核通過後,到部門內勤領取差旅費報銷單,按照規定如實、完整地填寫報銷單,如原始憑證數量、長途差旅費等,交主管經理簽字後方可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三。差旅費範圍和報銷標準:
公司差旅費實行包幹,員工出差期間的差旅費(包括飛機費)和因工作需要發生的郵寄、傳真等費用憑發票報銷,其余費用(包括住宿費、當地交通費、出差津貼等。)實行包幹:A類城市每人每天160元,B類城市每人每天120元。(城市化詳見附錄);在此基礎上,部門經理每天會提高50元;在此基礎上,副總裁以上經理每人每天增加100元。
壹筆總付金額基於相應的住院天數。報銷商務差旅時,他們必須根據出差地的住宿發票填寫壹次性費用。壹次總付費用的壹部分將以住宿形式支付,其余將以補貼形式支付。如果沒有住宿票,沒有接待單位提供的住宿,沒有途中的臥鋪,沒有會展等公司安排的住宿,財務部可以根據實際出國天數,給予每人每天50元的出差津貼。
乘坐火車夜間(20: 00以後)6小時以上或白天連續10小時以上,購買低於硬臥的車票,可按節約金額的60%補貼。
商務旅行者因觀光或非工作訪問而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由個人自行承擔。
出差人員利用出差機會繞道回家或辦私事,期間壹切費用自理。
出差人員到出差地,配偶家不報銷出差地的住宿費和夥食補助費(未婚職工父母在出差地)。
同性兩人或兩人以上同遊的,不論級別高低,應住同壹房間,包幹費按上級標準的150%報銷。
如果幾個人壹起旅行,只需要其中壹個人報銷,但每個旅行者都必須在報銷單上簽字。
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管轄範圍內直線距離超過600公裏可以飛行;往返機場的差旅費將由機場大巴票報銷。打車的話,根據實際情況,總經理簽字後可以報銷。
其他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乘坐飛機的人員,必須事先向總經理報告,獲得批準。
銷售人員無論是借用備用金還是自行墊付,都必須在出差回公司後壹周內申請報銷。長期出國人員可郵寄報銷。
如發現虛報旅行證件,騙取公司差旅費報銷的,將處以涉案金額5倍的罰款。
附:
市級部門
A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呼和浩特、包頭、天津、石家莊、秦皇島、承德、太原、濟南、青島、煙臺、淄博、鄭州、洛陽、Xi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成都、武漢、宜昌、海口。無錫、徐州、常州、蘇州、揚州、南通、鎮江、貴陽、合肥、蕪湖、汕頭、茂名、佛山、珠海、東莞、肇慶、湛江、中山。
b類城市:a類以外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