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原材料的分類
制造業的原材料按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同作用,壹般可分為:
1.原料及主要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是指經過加工後能夠構成產品主要實體的各種原料和主要材料。原料是指沒有經過加工的材料。如紡紗用的原棉,制糖用的甘蔗,冶煉用的鐵礦石等。主要材料是指經過加工過的材料。如織布用的棉紗,機器制造用的鋼材等。
2.外購半成品(外購件或外協件)。外購半成品是指從外部購入,需經本企業進壹步加工或裝配的已加工過的原材料。如織布廠外購的棉紗;汽車制造廠外購的輪胎等。外購半成品也可歸入原料及主要材料,而不單設壹類。
3.輔助材料。輔助材料是指直接用於生產,在生產中起輔助作用,不構成產品主要產體的各種材料。按其在生產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又可分為:(1)加入產品實體與主要材料相結合,或使主要材料發生變化,或給予產品某種性能,如染料、油漆、催化劑等;(2)被勞動工具所消耗,如維護機器設備用的潤滑油和防銹劑等;(3)為創造正常勞動條件而消耗的,如清潔工作地點的各種用具等。
4.燃料。燃料是指工藝技術過程或非工藝技術過程用來燃燒取得熱能的各種材料。包括固體燃料、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
5.修理用備件(備品備件)。修理用備件是指為修理本企業機器設備和運輸工具所專用的各種備品備件。如軸承、齒輪等。壹般修理用零件可歸入輔助材料。
6.包裝材料。壹般用包裝材料,如紙張、麻繩、鐵皮等,也可歸人輔助材料類。
二、按實際成本計價進行的日常核算
按實際成本計價進行的日常核算,是指從材料的收發憑證到明細分類賬和總賬均以實際成本來反映材料的收、發、結存情況。
(壹)材料收發的憑證
嚴格審核材料收發的憑證和手續,是正確組織材料核算的重要前提。通過對憑證的編制、取得和審核,可以對材料的收發保管實行監督,明確經濟責任,防止材料管理混亂和損失浪費現象的發生。
材料收入的憑證主要有收料單、入庫單以及退料單等。材料的發出憑證主要有領料單、限額領料單、領料登記簿、銷售發料單、配比發料單等。
(二)材料的總分類核算
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材料的增減變動和結存情況,應設置“原材料”、“在途物資”等賬戶。“原材料”賬戶用於核算企業庫存各種材料的收發與結存情況。在原材料按實際成本核算時,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在途物資”賬戶用於核算企業采用實際成本(或進價)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核算、貨款已付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采購成本。該賬戶可按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核算。本賬戶的借方登記企業購入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驗收入庫的在途物資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資的采購成本。
1.材料收入的總分類核算。從供應單位采購材料和驗收入庫的業務看,因為貨款結算方式、采購地點、收料和付款時間不同,其賬務處理也有所不同。
(1)貨款已經支付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同時材料已驗收入庫。企業采購材料,如果付款後隨即收到材料,或者貨款支付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與材料的驗收入庫基本上同時進行,則在業務發生後,即可根據銀行結算憑證、發票賬單和收料單等確定的材料成本,借記“原材料”賬戶,根據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按照實際支付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等賬戶。
例1企業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某日該企業購人原材料壹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原材料價款為126001元,增值稅額為2142元,發票等結算憑證已經收到,貨款已通過銀行轉賬支付,材料已驗收入庫。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12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142
貸:銀行存款14742
(2)貨款已經支付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該項業務的產生,多數是在企業向外地采購材料,發生結算憑證等單據已到,並已承付貨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但材料尚在運輸途中。在會計上將此項業務作為在途物資處理,通過“在途物資”賬戶核算。
例2假設[例1]購人材料的業務,假定發票等結算憑證已到,貨款已經支付,但材料尚未運到。企業應於收到發票等結算憑證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在途物資126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2124
貸:銀行存款14742
上述材料到達驗收入庫時,再作如下分錄:
借:原材料12600
貸:在途物資12600
(3)貨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企業在材料采購過程中,發生材料已到,結算憑證未到或企業暫時無力支付的業務,如所收到的材料,確屬企業訂購的品種,可先行辦理材料的驗收入庫手續,並分別情況進行必要的賬務處理。
①材料已到,供應單位發票賬單也已到達,但由於企業的銀行存款不足而暫未付款,在此情況下,屬於企業占用了供應單位的資金,形成了應付而未付供應單位的款項,構成了企業的壹項流動負債,應通過“應付賬款”賬戶核算。
例3企業從外地西江鋼鐵廠購人甲種材料2000公斤,買價4000元,增值稅發票上的增值稅額為680元,供應單位代墊運雜費400元。材料已到達並已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應據有關發票賬單及收料單等憑證作如下分錄:
借:原材料——原料及主要材料44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80
貸:應付賬款——西江鋼鐵廠5080
②材料已到,但供應單位發票賬單未到,而貨款尚未支付。在此情況下,為做到材料賬實相符,應先按雙方合同價格或計劃價格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
但是,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以便下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時,按正常程序,借記“原材料”、“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貸記“銀行存款”或“應付票據”等賬戶。
在實際工作中,發生的材料已經驗收入庫,而發票賬單尚未到達情況時,壹般情況下,發票賬單在材料到達後的幾天內即可到達。為簡化核算手續,對這些業務月份內可暫不進行總分類核
算,只在材料明細分類賬中登記收入數量,待發票賬單到達後,按實際成本人賬。但如果月終仍未收到發票賬單,應暫估入賬,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待發票賬單到達後再按實際
成本入賬。
例4假設上述購人材料的業務,材料已經運到並驗收入庫,但發票等結算憑證尚未收到,貨款尚未支付。月末,按照暫估價入賬,假設其暫估價為12000元,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12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12000
下月初作相反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借: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12000
貸:原材料12000
2.材料發出的總分類核算。企業生產過程中發出材料業務非常頻繁,平時根據領發料憑證逐筆登記材料明細分類賬,以詳細反映各種材料的收、發和結存余額。總分類核算壹般是根據按實際成本計價的領、發料憑證,按領用部門和用途進行歸類匯總,通過編制“發出材料匯總表”,於月末壹次登記總分類賬,這樣就可大大簡化記賬工作。“發料憑證匯總表”的壹般格式見表5所示。
根據“發料憑證匯總表”進行材料發出的核算。對生產領用的各項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修理用備件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