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可以選擇適用小企業會計準則,根據小企業會計科目表設置會計科目。
二、小企業可以在不違反會計準則中有關確認、計量和報告規定的前提下,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自行增加、拆分和合並會計科目。
三、小企業不存在交易或事項,不設置相關會計科目。
四、對於明細科目,小型企業可參照本附錄的規定設置。
五、會計科目編號供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查閱會計賬目、使用會計軟件系統時參考,小企業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其他會計科目的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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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第三章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和事務管理
第二十壹條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十三條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因此,個人獨資企業要開設賬簿,辦理企業的收入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