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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壹份代理記賬公司的章程作為參考,萬分感謝!!!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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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

(參考文本)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由壹人(自然人、法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與法律、法規、規章不壹致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公司住所為:

第三章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註: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填寫。如果是許可經營項目,需要報相關部門審批。)

第四章公司註冊資本、股東姓名、出資額。

出資時間和方式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1萬元。

第七條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註: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壹次繳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壹)股東名稱(姓名):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股東出資時間:

(四)股東出資方式:

1.貨幣:人民幣10,000元,占%(註: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30%)。);

2.非貨幣:萬元,占%(註:依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第五章公司的組織、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八條公司不設股東會,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壹)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決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報酬事項和員工的工資;

(三)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決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五)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六)決定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解聘;

(七)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其他職權。(註:由股東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決定)

第九條股東為公司董事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長或經理。

第十條公司設經理,由董事長決定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董事長負責,行使以下權力:

(壹)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長的決定;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計劃;

(三)制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則;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長授予的其他職權。

(註:以上內容也可由股東決定)

第十壹條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建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應為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公司工會應當認真履行工會職責,代表職工與公司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中國* * *制片人黨章程》的規定,成立中國* * *制片人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為公司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章財務、會計、利潤分配和勞動用工制度

第十三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健全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公司應在每壹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於次年3月31日前送交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出具報告。

第十四條公司的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公司必須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公司的用工制度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解散原因和清算措施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壹)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的除外;

(三)股東決定解散。

(四)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註:除上述條款外,股東可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列出其認為需要記載的其他內容。)

第十七條公司解散時,應當依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並制作清算報告。清算結束後,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報告,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公司的營業期限為年,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為準。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壹式兩份,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壹份。

股東簽名並加蓋公章:

日期年月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