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委員會內設科室
和平區城市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壹、辦公室 1、負責委黨務和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服務,開展工作調研。 2、起草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報告、總結等全委性重要文稿和領導重要講話起草審核工作。 3、負責落實委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組織協調及牽頭政治巡察工作,負責全面深化改革的組織推動工作。 4、承擔公文處置、會務辦理、督查督辦及保密機要、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各項工作實施方案。 5、負責績效考核、政務公開、網信、網站建設及本系統網絡信息技術安全監管工作。 6、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機關日常安全及接待聯絡工作。負責全委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的監督審批。 7、負責窗口建設,承擔計劃生育、綜合統計、信息上報工作。 8、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工作以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執法監督和普法工作。 9、聯系市城管委相關學會和協會工作。負責組織地方誌、年鑒的編纂工作。 二、組宣科 1、負責本系統基層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 2、負責全委科級幹部選拔、任用、培訓和監督及事業單位科級幹部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因公(私)出國(境)管理工作。 3、承擔黨建工作目標,協助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 4、承擔本系統黨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具體抓好黨員發展、教育、培訓、黨費收繳管理及紀檢日常工作。 5、負責意識形態相關工作。 6、負責本系統思想理論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委領導班子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工作。 7、負責宣傳報道、協調聯絡媒體工作。 8、負責統壹戰線、民族宗教、婦聯、***青團工作。 9、負責工會工作及全委職工體檢工作。 10、負責機關在職黨支部及離退休黨支部協調工作。 三、人事科 1、負責委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 2、負責機關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考招聘、人員調配、工資、福利、養老保險、離退休管理、人事檔案管理及人事統計工作。 3、負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科級以下人員考核獎懲工作。 4、負責機關公務員在職培訓工作。 5、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 6、負責委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聘用,專業技術人員、政工人員職稱評定、考工定級,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法人管理等工作。 7、負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8、負責指導委屬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合同簽約、履行,法律服務等工作。 9、牽頭組織制定職責清單和權責清單。 四、財務科 1、負責編制委機關預算並匯總全委系統預算審核上報,批復二級事業單位預算,編制委機關決算並匯總全委系統決算審核上報。 2、負責委機關本級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資發放,社會保險繳費,稅務申報工作;指導委屬單位會計工作。 3、承擔城市管理“以獎代補”資金的撥付工作。 4、負責委機關固定資產賬務登記,監督二級單位固定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 5、負責委機關日常運行的貨物、服務類政府采購工作,批復全委系統政府采購預算。 6、負責監督執收單位按政策規定收費。 7、負責對委屬單位經濟活動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受幹部主管部門委托開展委屬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 五、應急保障科 1、負責本系統政法、綜治維穩、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 2、承擔治安防範、應急值守工作及對突發事件和緊急事態的處置。 3、負責並協調相關科室及基層單位做好信訪工作,負責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網民留言;承辦上級單位及相關部門轉來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突發信訪事件。 4、負責全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5、負責雙擁、民兵、預備役工作。負責全委退役軍人服務工作。 六、計劃科 1、協調組織編制區域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供熱、城市道路橋梁等公用基礎設施專項規劃。 2、參與組織行業相關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和可行性研究。 3、牽頭制定年度工程建設、設施設備購置計劃及年度資金使用計劃,並監督執行。 4、負責牽頭擬定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供熱、城市道路建設方案,編制工程預算、項目立項和實施方案。 5、負責牽頭工程建設和改造項目招投標及政府采購。負責牽頭城市管理相關行業設施設備的招投標、采購工作。 6、協助審計部門完成工程項目程序審計工作。 7、負責工程檔案管理工作。承擔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8、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9、監督和牽頭推動工程類中標單位農民工工資發放。 10、負責本系統班隊點的拆遷、補償工作。 七、市容建設和景觀管理科 1、負責市容市貌、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管理。 2、負責街道綜合整修的組織、協調、推動和實施工作。負責相關建設項目設計、施工技術方案審查及施工質量管理和竣工驗收。 3、指導工程建設、安全管理、代建單位施工管理。負責辦理開工前的各項施工手續。 4、負責工程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工程建設項目的專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業務培訓。 5、負責本系統班隊點的建設、維修等相關工作。 6、負責戶外廣告設置、建築外檐裝修、城市照明等市容景觀的管理。負責擬定戶外廣告、建築外檐裝修、城市照明工作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督促檢查。 7、負責景觀照明的提升改造。組織落實市容景觀管理專項考評工作。負責組織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的環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8、負責戶外市容廣告設置、景觀照明設施的安全監管工作。協調推動功能性照明設施維修工作。 9、承擔街容管理統計信息工作。 八、環境衛生管理科 1、負責制定道路掃保、公廁保潔、機掃水洗等環衛作業標準、規範、定額和管理規定,並進行檢查、指導、監督。 2、負責監督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做好胡同、裏巷、院落、甬路的清掃保潔工作。 3、負責組織落實上級環衛專業考評工作。負責環衛車輛管理,負責環衛基礎數據統計分析工作。 4、負責對環境衛生市場化運作項目組織實施,並進行監管、考核、驗收。 5、負責監督落實門前環境衛生責任制的簽訂。 6、負責環衛作業應急搶險工作。負責組織冬季清融雪工作。 7、組織、協調本系統生態環境相關工作。 8、牽頭負責系統內愛衛工作。 九、廢棄物管理科 1、負責擬定區域生活廢棄物管理專項規劃、年度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全區生活廢棄物收集、運輸、處置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3、負責指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組織推動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工作。 4、負責渣土運輸、處置、再生利用管理和渣土治理工作。 5、負責組織推動生活廢棄物垃圾袋裝和密閉運輸工作。 6、負責區域內垃圾箱桶、果皮箱等廢棄物容器的設置、更換、維修。 十、園林綠化建設養護科 1、負責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制定全區園林綠化養護計劃,並對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與驗收。 3、負責編制園林綠化養護經費使用計劃,並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考評。 4、負責綠化設施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各項園林綠化養護作業。負責全區植物病蟲害防治和管理工作。 5、制定園林養護管理制度、植物養護技術規程。 6、負責組織園林綠化新技術、新品種的推廣應用工作。 7、負責組織落實上級園林專業考評工作。負責全區園林綜合統計工作。 8、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古樹名木的普查、保護工作。 十壹、園林綠化管理科 (綠化辦公室) 1、負責監督管理區域內建設開發項目的綠化配套工作。 2、負責監督管理園林綠化設施。負責監督管理區域內園林綠化建設、養護的施工單位。 3、負責園林綠化專業法規宣傳。負責全民義務植樹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負責制定全區義務植樹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園林綠化應急搶險工作。 5、負責協助行政執法部門查處損害園林綠化設施行為。 6、負責對駐區單位和物業小區的園林綠化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7、負責單位或個人簽訂自願認養綠地、樹木協議。 8、配合政務服務中心做好園林綠地、樹木行政審批及政務服務相關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考核科(秩序協調科) 1、負責擬定市容環境秩序綜合治理方案並組織實施。 2、負責市容環境秩序的綜合整治、協調和督辦工作。協調解決市容環境重點、難點問題。負責全區橋梁橋下空間的監督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重大活動市容環境保障工作。 4、負責協調督辦戶外廣告的專項治理。 5、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和涉及市容環境綜合性工作的協調和監管。 6、負責制定區城市管理考核監督實施細則並組織落實。負責城市管理的數字化、網格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工作。 7、負責對區各相關職能部門、各街道辦事處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考核。通報市、區兩級考核結果,對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辦。 8、負責對城市管理熱線、網絡投訴、行風坐標、上級轉辦問題的受理和承辦工作。 9、負責匯總年度城市管理考核結果,提出“以獎代補”資金撥付建議。 10、負責組織協調對城市管理開展民意調查測評工作。 十三、道橋設施科 1、負責區管道路小修養護和大中修工程計劃統計審核上報,並對完成情況進行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和質量驗收。 2、負責區管道路臨時占用和挖掘的監督管理。 3、負責區管道路設施統計工作。 4、參與區管道路橋梁建設工程及管線井的驗收,配合建設部門做好道路橋梁建設工程的移交接管。 5、負責監督區管道路占路費、道路挖掘修復費的收取和使用。 6、負責區管道路應急搶險工作。 7、負責區管道路機動車停車泊位占路的審核工作。 十四、供熱燃氣科 1.參與區內供熱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2.負責供熱設施運行維護和行業服務質量監督管理 3.負責區內供熱行業安全和應急管理,組織和管理供熱節能工作等職能 4.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氣設施運行監督管理 5.負責本區經營企業的燃氣經營和中、低壓燃氣設施改動的監督管理 6.負責本區燃氣應急管理工作 7.負責區批準投資立項的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備案 8.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燃氣企業的燃氣供應、安全生產、服務質量的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