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終止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具體是:?短期工資、離職後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企業向職工配偶、受撫養子女、已故職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提供的福利也屬於職工薪酬。
《國際會計準則》稱企業員工為員工,而在中國,企業員工被稱為員工而非雇員。
我國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統稱為職工薪酬,而不僅僅是職工福利,因為職工福利在我國有特定的含義,壹般指職工福利費,不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與國際會計準則中所指的“職工福利”中的“福利”概念不同。所以用“職工薪酬”這個詞更準確。
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終止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外,還應當以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