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其工作內容包含設計財務會計制度;代理納稅申報;審核企業前景財務資料;擔任會計顧問,提供會計、財務、稅務和其他經濟管理咨詢;代辦申請註冊登記,協助擬定合同、協議、章程及其他經濟文件;培訓會計人員;代理記賬;資產評估;參與進行可行性研究;其他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業務;
2、審計業務,其工作內容包含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審計業務,出具有關報告;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註冊會計師承辦業務時需由其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統壹受理並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