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庫存現金。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2.審批後現金盈余的處理: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其他應付款(或營業外收入)
企業有現金盈余的,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庫存現金”、“其他應付款”或“營業外收入”等科目進行核算,經審批後入賬。“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科目主要用於核算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確認的各種財產損益和毀損的價值。
壹、現金損益的會計分錄:
(1)現金盤盈時:
批準前:
借:庫存現金。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批準後,支付給相關人員和單位。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其他應付款
原因尚未查明: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營業外收入
②現金短缺時:
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項:庫存現金
經批準後,賠償責任人、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原因尚未查明: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