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課程費是指培訓機構參加培訓課程收取的學費,其大小取決於培訓機構的運營成本、盈利模式和收費標準。
2.講師費是指培訓機構因要求培訓講師而收取的報酬。
3.差旅費是指培訓機構在學員不在同壹地點時可能向學員收取的相關差旅費,包括差旅費、往返費用、餐費等。
4.住宿費是指當培訓對象不在同壹個地方時,培訓機構可以對其征收相關住宿費。
5、教材費,指培訓機構準備教學設備的費用,如培訓手冊、書籍、雜誌等。
6.會議費是指培訓活動以會議形式進行時,培訓機構可能征收的會議費用。
7.其他費用指其他費用,如印刷費、快遞費、會議費等。
費用是指企業日常活動中發生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會減少所有者權益,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費用包括成本(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和營業稅金及附加)和期間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
以上數據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勞動合同中的專項培訓費用:
勞動合同中的專項培訓費是指用人單位為提高勞動者技能而提供的、由其他單位承擔的專業技術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的專業技術培訓支付的認證培訓費、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勞動者因培訓產生的其他直接費用。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所支付的有據可查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勞動者因培訓而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壹款規定的“專項培訓費”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所支付的費用,應當是“專項”和“專業”的,而不是任何培訓費和培訓技術構成約定服務期的條件。
如上崗前必要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規章制度等基本就業知識培訓不包括在內。
以上數據來自華旅。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