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
為保證濰坊工程職業學院2015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關於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規定,結合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本章程適用於濰坊工程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條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濰坊工程職業學院代碼:14379。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州市雲門南路8979號,郵編262500。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學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學院基本情況:
(壹)學院概況
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它辦學歷史悠久。它起源於1881年英國基督教會創辦的培正學院。1978成立為濰坊教育學院,開始舉辦專科層次的高等教育。2010經省政府批準轉制為濰坊工程職業學院,為區域經濟、社會、教育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被省教育廳評為全省高職高專、成人高校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優秀院校,被省人社廳、教育廳表彰為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被省自考委、省教育廳表彰為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工作先進集體, 被濰坊市政府表彰為科教振興濰坊先進單位,被山東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表彰為山東省榮譽稱號。 是總參、教育部批準的直接招收士官的院校。是省內單獨招生政策的高職院校。2013年,學院獲批山東省第二批技能型特色名校。
(二)辦學條件
學院位於歷史文化名城青州雲門山風景區,環境優雅,教學設施先進。目前校區總占地面積1.200畝,建築面積21.5萬平方米。學院擁有壹支由兩院院士領銜的優秀教學團隊,由中國科學院院士溫邦春擔任名譽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周世寧、國際宇航科學院院士曹群、莊宏春、中央電視臺著名主持人鞠萍擔任特聘教授。教職工514人,高級職稱教師117人,博士7人,碩士166人,雙師型教師占53%。圖書館藏書近80萬冊,電子圖書3544.8GB,中外文現刊800余種。創辦《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學報》,華東地區優秀期刊,山東省優秀期刊。目前有10個教學學院(系、部),開設38個高職專業,7000多名高職學生。學院與世界500強企業卡特彼勒亞太培訓中心、與山東盛世宏達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共建15000平方米食品研究所及生產性食品實訓車間、與青州市人民政府共建花卉學院、與濰坊高新區管委會共建學前教育培訓中心、與濰坊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共建電子商務實訓基地、與濰坊國土
(3)師資設置
有宮扇機電工程學院、學前教育學院、會計與統計學院、應用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建築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經濟管理系、應用外語系、花卉學院、基礎教育系等10個教學部(院、系)。
(四)辦學特色
學院秉承“嚴謹務實、開拓創新”的校訓精神,堅持走在企業前面、高於企業、嚴於企業的人才培養理念,圍繞提升辦學水平這條主線,以學生就業和可持續發展為辦學宗旨,以培養優秀專業為重點,積極探索和創新SQC壹體化人才培養模式(即壹專(S)、二能(Q)、三能(C)壹體化培養模式)。培養全面素質技能型人才的目標是堅持國際化、集團化、特色化辦學,創新多元合作辦學機制,堅持教學與產業協同發展的‘雙輪驅動’戰略,從而保證教學管理服務水平和教學質量的穩步提升。擁有中央重點支持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6個,市級特色品牌(重點專業)10個,中央重點支持培養基地2個,濰坊市重點實驗室1個,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1項,省級教學成果獎10項。
畢業生的就業
學院始終把學生的成功和就業作為重中之重,把畢業生作為學院努力打造的終極品牌。先後實施了就業尖子工程、全員工程、就業基地工程,以就業引領各項工作,積極為學生提供高質量、高水平的就業崗位。畢業生就業率逐年上升,壹次性簽約率在省內同類院校中名列前茅,近兩年平均就業率達98.3%。畢業生就業率、就業水平、就業質量不斷提升,畢業生就業打造了省品牌。與深圳、上海、廣州、青島、煙臺等大中城市建立了穩定的就業聯系,開設了深圳教育集團等40多個大型畢業生實習就業基地。每年舉辦多場不同規模的畢業生就業雙選會;積極探索實習與就業相結合的方式。學生以其綜合能力強、崗位適應快、專業素質高而受到用人單位的歡迎,大批畢業生成為企事業單位的業務骨幹。
第三章組織結構
第八條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條濰坊工程職業學院紀委監察審計部負責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錄取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壹條入學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
第十二條外語專業培養要求:英語專業要求英語語言,不要求口語。其他專業語言不限。
第十三條定向培養士官專業:按總參、教育部發布的男女比例,其他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條身體健康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標準。
第十五條錄取批次:專科提前批(士官定向培養)和專科批。
第十六條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政策和指定的錄取分數線錄取。
(壹)按照各省自願設置和錄取的原則。對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優先錄取分數,按照自願原則錄取投檔。第壹次誌願投檔人數不夠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招收考生。對於未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按照誌願優先、錄取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取第壹誌願考生,第壹誌願考生不足時錄取第二誌願考生,以此類推。
(2)誌願者之間沒有年級差異,對相關科目沒有成績要求。學校招生、安排專業時,總分相同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春季高考優先錄取技能考試成績高的考生。
(3)考生各項加分減分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四)單獨招生考試和錄取按照《濰坊工程職業學院單獨招生章程》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
(5)定向培養士官,按規定要進行政審、體檢和面試。
(六)公布錄取結果的渠道: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招考咨詢電話、高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院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體檢,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收費標準:專科(高職)每生每年學費文科專業4800元,理工科專業5000元。按年繳納,其他費用按山東省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九條休學學費規定:休學退費標準按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獎勵、助學政策:
學校通過獎、勤、助、減、貸等多種形式開辟綠色通道,兌現了絕不讓壹個經濟困難學生輟學的莊嚴承諾。
(1)獎學金和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每學年)、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每學年)、山東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每學年)、山東勵誌獎學金(5000元/人每學年)、國家助學金(2000.4萬元每學年,占學生總數的60%)
(2)學院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和扶貧基金,協助經濟困難學生在生源地辦理助學貸款手續,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壹條頒發畢業證的學校名稱和畢業證類型:濰坊工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
第二十二條招生計劃以各省實際報考指南公布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濰坊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63276312 3276917。
聯系人:孟傑
學院網站:
註:本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並在教育部備案。具體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