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中工作模式是指成本核算的各個環節,如核算、分析等,主要由廠部成本核算機構進行。車間等其他單位的成本核算機構和人員,只負責登記原始記錄和填制原始憑證,進行初步審核,整理匯總,為廠部進壹步工作提供資料。
2.分散工作模式又稱分散工作模式,是指成本核算工作中的核算和分析工作,由成本核算機構或車間等其他單位的人員單獨進行。廠部成本核算機構負責對下級成本核算機構或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對全廠成本進行綜合核算和分析。
成本核算機構是指企業從事成本核算的職能單位,是企業會計機構的壹部分。成本核算機構的設置應明確企業內部成本核算的責任和義務,堅持分工與協作相結合、統壹與分散相結合、專業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使成本核算機構的設置適應企業規模、簡化業務和管理的要求。
因為成本核算是會計工作的壹部分,所以企業的成本核算機構壹般是企業會計機構的壹部分。在大中型企業中,廠部的企業會計機構壹般設在廠部會計部門,是廠部會計部門的壹個成本核算部門。在小企業中,通常在會計部門設立成本核算小組或專職成本核算人員,負責成本核算。
廠部成本核算機構是全廠成本核算的綜合部門,負責組織全廠成本的集中統壹管理,為企業管理當局提供必要的成本信息;進行成本預測和成本決策;編制成本計劃,並分解下達至各責任部門;實施日常成本控制,監督生產費用的支出;正確計算企業的產品成本和相關費用;檢查各種成本計劃的執行結果,分析成本變動的原因。考核各責任部門和個人的成本責任完成情況,落實物質利益分配;組織車間成本核算和管理,加強對班組成本核算的指導和幫助;制定全廠成本核算制度,配備必要的成本核算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