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報告是指公司整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和其他相關文件。國務院發布的《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提供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年度報告。
中期報告是指公司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後60日內編制的財務報告。它是上市公司每年應定期披露的法律公告,是反映公司上半年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重要文件。
上市公司季度報告是定期報告的壹種,包括壹季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是指上市公司在規定期限內的第三個月和第九個月編制並公布的,向證券管理機關報送並公開的,反映壹季度或三季度經營和財務狀況的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