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要求: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正式城鎮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貸款前住房公積金正常繳存且連續繳存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購房合同中借款人和購房人必須壹致,購買* * *有產權的人(配偶除外)必須出具同意房屋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自住住房購買價值30%的自有資金(二手房40%以上);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貸款和保險;
9.購買商品房的,開發商應提供階段性擔保,並上報相關信用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賬戶,並同意貸款承辦銀行每月從賬戶中直接扣收貸款本息。
提取公積金的流程:
1.單位核實職工個人提供的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復印件,單位符合條件的經辦人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壹印制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向開戶管理部提出申請;
2.管理部人員對提取的材料、金額、次數、個人賬戶信息進行審核。對符合提取條件的,辦理提取手續;對於經審核不允許提取的,告知不允許提取的理由;對於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答復的,應征詢管理部主任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部門的意見,並在三日內給單位明確答復;
3.對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根據提取材料將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建立首次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首付款發票、房租發票、完稅憑證、購房材料發票)上加蓋“住房公積金提取已辦理”字樣;
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確認個人儲蓄賬戶;
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打印《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壹式兩份。如果取消提取,還需要打印個人住房公積金註銷利息對賬單;
6.管理部人員在單位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蓋章,第壹聯連同機構《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結算表交回單位經辦人,第二聯連同機構《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和機構《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留存;
7.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部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劃轉,在3個工作日內將提取款項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
公積金提取時間:
1.壹年只能提取壹次公積金(即間隔12個月以上才能提取);
2.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自購房合同或者協議簽訂之日或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提取的,同壹套房壹年內最多只能提取壹次;
4.自動轉賬支取時間間隔:每周年壹次,系統每天自動轉賬支取符合條件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