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內容簡介
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通知: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關於中央管理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號+0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稅[2006]3號),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應用。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企業不再執行現行準則《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種專業核算方法及問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