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初步掌握財務會計知識和技能;熟悉並能夠遵守相關會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能承擔壹個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大專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財務會計見習滿壹年。
2.助理會計師。掌握財務會計的壹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並能夠正確執行相關財務政策、財務會計法律法規;能夠承擔某壹方面或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取得碩士學位,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證書,具有履行助理會計師職責的能力,或大學畢業,從事會計工作壹年以上,或大專畢業,從事會計工作兩年以上,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會計工作四年以上。
3.會計。系統掌握財務會計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並正確執行有關財務方針、政策和財務會計法規;具有壹定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能夠承擔壹個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或管理壹個地區、壹個部門、壹個系統;取得博士學位並具備履行會計師職責的能力,或取得碩士學位並從事助理會計師工作2年左右,或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證書並從事助理會計師工作2至3年,或大專畢業並從事助理會計師工作4年以上,並掌握壹門外語。
4.高級會計師。系統掌握經濟、財務、會計理論和專業知識;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能夠承擔壹個地區、壹個部門或壹個系統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取得博士學位並擔任會計師職務2至3年,或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證書,或大學畢業並擔任會計師職務5年以上;更熟練地掌握壹門外語。
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