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村長負責管理經濟,指導和協調生產和勞動,具體來說: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法令;
(2)在村黨支部和村民委員會的領導下,實行村民會議;
(3)負責召開小組的各種會議,組織整個村民小組的各項活動,並及時向村民委員會報告;
(4)組織村民積極推進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五)監督村財務、政務和公益事業工作;
(6)提出相應的建議;
(七)參加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
村委會給村長的報酬要作為村務公開。
村長的報酬水平應由村民會議民主協商確定。
公共事務的執行要有報酬,報酬的高低可以考慮事務的數量、復雜程度、拖延時間、村民的承受能力和村莊。
集團經濟實力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