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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病假人員的工資在會計分錄中應包括哪些科目?

壹、長期請病假的員工工資,通過“應付員工工資”科目核算。

二、具體會計分錄是:

累積時間:

借方:間接費用-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發布時: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社保等。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等科目,向職工支付的各類薪酬;

對“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金”、“非貨幣性福利”、“與取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有關的其他費用”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擴展數據:

企業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企業年金基金賬戶管理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應向工會部門繳納的工會經費等。國家(或企業年金計劃)統壹規定了計提的依據和比例,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

當期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額的,應補足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小於預計發生額的,沖減多付的應付職工薪酬。

租賃的房屋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各期應付租金按受益方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生產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

百度百科-應付員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