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退票會計分錄
轉賬支票退票主要分為兩種情況:
1、當月開出當月換開。
由於沒有跨月份,可以在原來的記賬憑證後將退回支票的新開的支票存根附好。將記賬憑證中原先記錄的支票號廢除掉,重新寫上新的支票票號,廢除方式要符合規定。
2、上月開出本月退換,跨月換開的。
按照新開支票的金額寫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紅字)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持票人退回轉賬支票,會計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賬款等
貸:銀行存款(紅字)
轉賬支票是什麽?
轉賬支票是由單位簽發的,通知銀行從其賬戶上支取款項的憑證。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不能提取現金。
支票正面不能有塗改痕跡,否則本支票作廢。
受票人如果發現支票填寫不全,可以補記,但不能塗改。
支票的有效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壹天。
現金支票有壹定限制,壹般填寫“備用金”、“差旅費”、“工資”等而轉賬支票沒有具體規定,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