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成本是指在某壹項商品生產活動中,從資源開采、生產、運輸、使用、回收到處理,解決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所需的全部費用。在權責發生制原則下,環境成本的確認應符合以下條件。
1.環境成本的發生起因於環保
環境成本必須是因環境原因而引起的。這有兩種情況:
壹是為達到環境保護法規所強制實施的環境標準所發生的費用。當前我國為了解決這壹問題制訂了壹系列的環境標準,包括環境質量標準、汙染物排放標準、環保基礎標準、環保方法標準和環保樣品標準。企業要達到這些標準要求,必然要發生壹些環保設備投資及營運費用,從而在壹定程度上控制了汙染問題,起到了對環境的保護作用,但這些是遠遠不夠的。
二是國家在實施經濟手段保護環境時企業所發生的成本費用。有些國家實施環境稅、征收環境保護基金、對超標準排汙企業征收排汙費,我國在這方面還亟待加強。
2.環境成本的金額能夠計量或估計
由於計量是會計的屬性,因此作為環境成本也必須是可計量或可估計的。如采礦企業所產生的礦渣及礦坑汙染,每年需支付相應的回填、覆土、綠化的費用就很容易確認和計量;而有些需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如水汙染、空氣汙染的治理費用,則需要通過合理的估計。環境成本的確認是環境會計的基礎,有助於環境會計的核算。
環境成本計量的內容:
(壹)按生產過程的不同階段分類
1.事前環境成本
事前環境成本是指為減輕對環境的汙染而事前予以開支的成本。具體包括:環境資源保護項目的研究、開發、建設、更新費用;社會環境保護公***工程和投資建設、維護、更新費用中由企業負擔的部分;企業環保部門的管理費用等。
2.事中環境成本
事中環境成本是指企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環境成本,包括耗減成本和惡化成本。耗減成本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耗用的那部分環境資源的成本;惡化成本是指因企業生產經營惡化而導致企業成本上升的部分,如水質汙染導致飲料廠的成本上升,甚至無法開工而增加的成本。
3.事後環境成本
事後環境成本包括恢復成本和再生成本。恢復成本是指對因生產遭受的環境資源損害給予修復而引起的開支;再生成本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對使用過的環境資源使之再生的成本,如造紙廠、化工廠對廢水凈化的成本,此類成本具有向環境排出廢棄物“把關”的作用。
(二)按環境成本的形成分類
1.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直接降低排放汙染物的成本
主要包括產生廢棄物的處理、再生利用系統的運營、對環境汙染大的材料替代、節能設施的運行等成本。
2.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預防環境汙染而發生的成本
包括環保設備的購置、職工環境保護教育費、環境汙染的監測計量、環境管理體系的構築和認證等成本。
3.企業有關環保的研究開發成本
如環保產品的設計,對生產工藝、材料采購路線和工廠廢棄物回收再利用等進行研究開發的成本。
4.有助於企業周圍實施環境保護或提高社會環境保護效益支出的成本
包括企業周邊的綠化、對企業所在地區環境活動的贊助、環境信息披露和環境廣告等支出。
5.其他環保支出
主要包括由於企業生產活動造成的對土壤汙染、自然破壞的修復成本及支付的公害訴訟賠償金、罰金等。
(三)按成本分攤期限的長短分類
1.長期環境成本支出
長期環境成本支出是指因環境問題企業在壹個較長時期內需持續支付的費用,如企業每年向環保局支付的排汙費。
2.短期環境成本支出
短期環境成本支出是企業為環境問題壹次性支付的費用,如企業的環保設備支出、壹次性支付的礦山開采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