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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的重點在於哪裏

會計基礎重點考試內容 (先背下這些,在把會計分錄仔細研究下,考試應該是沒問題的)

第壹章 總 論

壹、會計概述

(壹)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反映和監督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壹種經濟管理工作。

(二)會計的基本職能 包括進行會計核算和實施會計監督兩個方面。

會計核算職能是指會計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通過確認、記錄、計算、報告等環節,對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記賬、算賬、報賬,為各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的功能。

會計監督職能是指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核算的同時,對特定主體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審查。

(三)會計的對象 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內容。凡是特定主體能夠以貨幣表現的經濟活動,都是會計核算和監督的內容,也就是會計的對象。以貨幣表現的經濟活動通常又稱為價值運動或資金運動。

二、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 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四項。

(壹)會計主體 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它界定了從事會計工作和提供會計信息的空間範圍。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法人)並非是對等的概念,法人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

(二)持續經營 (三)會計分期

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

(四)貨幣計量 會計主體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采用貨幣作為統壹的計量單位。

單位的會計核算應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單位也可以選擇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三、會計要素與會計等式

(壹)會計要素 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統稱為企業的六大會計要素。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表現資金運動的相對靜止狀態,即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表現資金運動的顯著變動狀態,即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二)企業會計等式

1、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企業的資產於所有者的投入資本和債權人的借入資金及其在生產經營中所產生的效益,分別歸屬於所有者和債權人。歸屬於所有者的部分形成所有者權益;歸屬於債權人的部分形成債權人權益(即企業的負債)。資產於權益(包括所有者權益和債權人權益),資產與權益必然相等。

資產與權益的恒等關系是復式記賬法的理論基礎,也是企業編制資產負債表的依據。

經濟業務的四種情況:資產權益同增 資產權益同減 資產內部壹增壹減 權益內部壹增壹減

2、收入-費用=利潤

收入、費用和利潤之間的上述關系是企業編制利潤表的基礎。

3、資產=負債+所有都權益+(收入-費用)

第二章 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與壹般要求

壹、會計核算的具體內容

(壹)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款項是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資金,主要包括現金、銀行存款以及其他視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存款等。有價證券是指表示壹定財產擁有權或支配權的證券,如國庫券、股票、企業債券等。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財物是財產、物資的簡稱,企業的財物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且具有實物形態的經濟資源,壹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庫存商品等流動資產,以及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債權是企業收取款項的權利,壹般包括各種應收和預付款項等。債務則是指由於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企業需要以資產或勞務等償付的現時義務,壹般包括各項借款、應付和預收款項,以及應交款項等。

(四)資本的增減 資本是投資者為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而投入的資金。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支出是指企業所實際發生的各項開支,以及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支出和損失。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而發生的各種耗費,是按壹定的產品或勞務對象所歸集的費用,是對象化了的費用。

收入、費用、成本、支出都是計算和判斷企業經營成果及盤虧狀況的主要依據。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財務成果主要是指企業在壹定時期內通過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在財務上所取得的結果,具體表現為盈利或虧損。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壹般包括利潤的計算、所得稅的計算、利潤分配或虧損彌補等。

二、會計核算的壹般要求

會計記錄的文字應當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區,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其他外國組織的會計記錄,可以同時使用壹種外國文字。

第三章 會計科目和賬戶

壹、會計科目 是指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核算的項目。

(二)會計科目的分類

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不同,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前者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後者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壹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對於明細科目較多的總賬科目,可在總分類科目與明細科目之間設置二級或多級科目。

會計科目按其所歸屬的會計要素不同,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損益類五大類。

(三)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

(1)合法性原則, (2)相關性原則, (3)實用性原則。

二、賬戶 根據會計科目設置的,具有壹定格式和結構,用於分類反映會計要素增減變動情況及其結果的載體。設置賬戶是會計核算的重要方法之壹。

(二)賬戶的分類

同會計科目的分類相對應,賬戶也分為總分類賬戶和明細分類賬戶。

總分類賬戶是指根據總分類科目設置的、用於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總賬賬戶或總賬。根據賬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可將其分為資產類賬戶、負債類賬戶、所有者權益類賬戶、成本類賬戶、損益類賬戶五類。

明細分類賬戶是根據明細分類科目設置的、用來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明細分類核算的賬戶,簡稱明細賬。總賬賬戶稱為壹級賬戶,總賬以下的賬戶稱為明細賬戶。

(三)賬戶的基本結構

賬戶分為左方、右方兩個方向,壹方登記增加,另壹方登記減少。至於哪壹方登記增加、哪壹方登記減少,取決於所記錄經濟業務和賬戶的性質。登記本期增加的金額稱為本期增加發生額;登記本期減少的金額,稱為本期減少發生額;增減相抵後的差額,稱為余額。余額按照表示的時間不同,分為期初余額和期末余額,其基本關系如下:

賬戶的四個金額要素: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增加發生額-本期減少發生額

賬戶的基本結構具體包括賬戶名稱(會計科目)、記錄經濟業務的日期、所依據記賬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增減金額、余額等。

(四)賬戶與會計科目的聯系和區別

會計科目與賬戶都是對會計對象具體內容的科學分類,兩者口徑壹致,性質相同。會計科目是賬戶的名稱,也是設置賬戶的依據;賬戶是會計科目的具體運用。沒有會計科目,賬戶便失去了設置的依據;沒有賬戶,就無法發揮會計科目的作用。兩者的區別是:會計科目僅僅是賬戶的名稱,不存在結構;而賬戶則具有壹定的格式和結構。在實際工作中,對會計科目和賬戶不加嚴格區分,而是相互通用。

第四章 復式記賬

壹、復式記賬法 以資產與權益平衡關系作為記賬基礎,對於每壹筆經濟業務,都要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聯系的賬戶中進行登記,系統地反映資金運動變化結果的壹種記賬方法。 復式記賬法主要是借貸記賬法。

二、借貸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是指以“借”、“貸”為記賬符號的壹種復式記賬法。

(二)借貸記賬法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為記賬符號,分別作為賬戶的左方和右方。至於“借”表示增加還是“貸”表示增加,則取決於賬戶的性質及結構。

(三)借貸記賬法下的賬戶結構

資產類賬戶的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借方;權益類賬戶的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均在貸方。

資產類賬戶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本期貸方發生額

權益類賬戶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本期借方發生額

費用(成本)類賬戶結構與資產類賬戶相同,收入類賬戶結構與權益類賬戶相同。

(四)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五)借貸記賬法的試算平衡

(1)發生額試算平衡法。

全部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賬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2)余額試算平衡法。

全部賬戶的借方期初余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初余額合計

全部賬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全部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

三、會計分錄 指對某項經濟業務事項標明其應借應貸賬戶及其金額的記錄,簡稱分錄。

(二)會計分錄的分類

按照所涉及賬戶的多少,會計分錄分為簡單會計分錄和復合會計分錄。簡單會計分錄指只涉及壹個賬戶借方和另壹個賬戶貸方的會計分錄,即壹借壹貸的會計分錄;復合會計分錄指由兩個以上(不含兩個) 對應賬戶所組成的會計分錄,即壹借多貸、壹貸多借或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三)會計分錄的編制步驟

(1)確定經濟業涉及的科目及性質 (2)確定是增加,還是減少;

(3)確定賬戶的方向 (4)確定借貸方金額

四、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

(壹)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關系

總分類賬戶對明細分類賬戶具有統馭控制作用;明細分類賬戶對總分類賬戶具有補充說明作用。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在總金額上應當相等。

(二)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的平行登記

平行登記是指對所發生的每項經濟業務事項都要以會計憑證為依據,壹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另壹方面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的方法。

總分類賬戶與明細分類賬戶平行登記要求做到:同依據、同方向、同期間、同金額。

第五章 會計憑證

壹、會計憑證的概念、意義和種類

(壹) 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也是登記賬簿的依據。

(二)會計憑證的意義

(1)記錄經濟業務,提供記賬依據; (2)明確經濟責任,強化內部控制;

(3)監督經濟活動,控制經濟運行。

(三)會計憑證的種類

會計憑證按照編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二、原始憑證

(壹)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購銷合同、各種申請單、銀行對賬單、債權債務對單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

(二)原始憑證的種類

1.按照不同分類

(1)外來原始憑證。外來原始憑證指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從其他單位或個人直接取得的原始憑證。

(2)自制原始憑證。自制原始憑證指由本單位內部經辦業務的部門和人員,在執行或完成某項經濟業務時填制的、僅供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

2.按照填制手續及內容不同分類

(1)壹次憑證。壹次憑證指壹次填制完成、只記錄壹筆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壹次憑證是壹次有效的憑證。

(2)累計憑證。累計憑證指在壹定時期內多次記錄發生的同類型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

(3)匯總憑證。匯總憑證指對壹定時期內反映經濟業務內容相同的若幹張原始憑證,按照壹定標準綜合填制的原始憑證。

3.按照格式不同分類

(1)通用憑證。通用憑證指由有關部門統壹印制、在壹定範圍內使用的具有統壹格式和使用方法的原始憑證。

(2)專用憑證。專用憑證指由單位自行印制、僅在本單位內部使用的原始憑證。

(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1)原始憑證名稱; (2)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 (3)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名稱;

(4)經濟業務內容(含數量、單價、金額等); (5)填制單位簽章;

(6)有關人員簽章; (7)憑證附件。

(四)原始憑證的填制要求

(1)記錄要真實。 (2)內容要完整。 (3)手續要完備。 (4)書寫要清楚、

(5)編號要連續。如果原始憑證已預先印定編號,在寫壞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管,不得撕毀。

(6)不得塗改、刮擦、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7)填制要及時。

(五)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

原始憑證的審核內容主要包括: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確性和及時性。

經審核的原始憑證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1)對於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應及時據以編制記賬憑證入賬;

(2)對於真實、合法、合理但內容不夠完整、填寫有錯誤的原始憑證,應退回給有關經辦人員,由其負責將有關憑證補充完整、更正錯誤或重開後,再辦理正式會計手續;

(3)對於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有權不予接受,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

三、記賬憑證

(壹)記賬憑證 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二)記賬憑證的種類

1.按內容分類

(1)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2)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是指用於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3)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指用於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

2.按照填列方式分類

(1)復式憑證。復式憑證是指將每壹筆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及其發生額均在同壹張記賬憑證中反映的壹種憑證。

(2)單式憑證。單式憑證是指每壹張記賬憑證只填列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壹個會計科目及其金額的記賬憑證。填列借方科目的稱為借項憑證,填列貸方科目的稱為貸項憑證。

(三)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的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簽章。

(四)記賬憑證的編制要求

1.基本要求

(1)記賬憑證各項內容必須完整。

(2)記賬憑證應連續編號。壹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3)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壹張原始憑證填制,或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壹張記賬憑證上。

(4)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

(5)填制記賬憑證時若發生錯誤,應當重新填制。已登記入賬的記賬憑證在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可以用紅字填寫壹張與原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在摘要欄註明“註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同時再用藍字重新填制壹張正確的記賬憑證,註明“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字樣。如果會計科目沒有錯誤,只是金額錯誤,也可將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之間的差額另編壹張調整的記賬憑證,調增金額用藍字,調減金額用紅字。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用藍字填制壹張更正的記賬憑證。

(6)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後壹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劃線註銷。

2.收款憑證的編制要求

收款憑證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質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

3.付款憑證的編制要求

付款憑證左上角由“貸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質填寫“現金”或“銀行存款”。

對於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之間的經濟業務,壹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收款憑證。

4.轉賬憑證的編制要求

(五)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

記賬憑證的審核內容主要包括:內容是否真實;項目是否齊全;科目是否正確;金額是否正確;書寫是否正確。

出納人員在辦理收款或付款業務後,應在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的戳記,以避免重收重付。

四、會計憑證的傳遞和保管

(壹)會計憑證的傳遞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從會計憑證的取得或填制時起至歸檔保管過程中,在單位內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的傳送程序。

會計憑證的傳遞要能夠滿足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傳遞程序合理有效,同時盡量節約傳遞時間,減少傳遞的工作量。

(二)會計憑證的保管

第六章 會計賬簿

壹、會計賬簿的概念和種類

(壹)會計賬簿是指由壹定格式賬頁組成的,以經過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全面、系統、連續地記錄各項經濟業務的簿籍。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

設置和登記賬簿是編制會計報表的基礎,是連接會計憑證與會計報表的中間環節,在會計核算中具有重要意義。

(二)會計賬簿與賬戶的關系

賬戶存在於賬簿之中,賬簿中的每壹賬頁就是賬戶的存在形式和載體,沒有賬簿,賬戶就無法存在;賬簿序時、分類地記載經濟業務,是在個別賬戶中完成的。因此,賬簿只是壹個外在形式,賬戶才是它的真實內容。賬簿與賬戶的關系是形式和內容的關系。

(三)會計賬簿的分類

1.按用途分類

(1)序時賬簿。序時賬簿又稱日記賬,是按照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間的先後順序逐日逐筆進行登記的賬簿。在我國,大多數單位壹般只設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分類賬簿。總賬、明細賬。分類賬簿提供的核算信息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

(3)備查賬簿。備查賬簿簡稱備查簿,

2.按賬頁格式分類

(1)兩欄式賬簿。兩欄式賬簿是指只有借方和貸方兩個基本金額欄目的賬簿。

(2)三欄式賬簿。三欄式賬簿是設有借方、貸方和余額三個基本欄目的賬簿。

(3)多欄式賬簿

(4)數量金額式賬簿。數量金額式賬簿的借方、貸方和余額三個欄目內,都分設數量、單價和金額三小欄,借以反映財產物資的實物數量和價值量。原材料、庫存商品、產成品等明細賬壹般都采用數量金額式賬簿。

3.按外型特征分類

(1)訂本賬。適用於總分類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2)活頁賬。各種明細分類賬壹般采用活頁賬形式。

(3)卡片賬。對固定資產的核算采用卡片賬形式。

二、會計賬簿的內容、啟用與記賬規則

(壹)會計賬簿的基本內容 (1)封面,主要標明賬簿的名稱。

(2)扉頁,主要列明科目索引、賬簿啟用和經管人員壹覽表。

(3)賬頁,是賬簿用來記錄經濟業務事項的載體,包括賬戶的名稱、登記賬戶的日期欄、憑證種類和號數欄、摘要欄、金額欄、總頁次、分戶頁次等基本內容。

(二)會計賬簿的記賬規則

(1)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上面要留有適當空格,不要寫滿格,壹般應占格距的1/2.(

(2)登記賬簿要用藍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圓珠筆(銀行的復寫賬簿除外)或者鉛筆書寫。

(3)下列情況,可以用紅色墨水記賬:

①按照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

②在不設借貸等欄的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

③在三欄式賬戶的余額欄前,如未印明余額方向的,在余額欄內登記負數余額;

④根據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可以用紅字登記的其他會計記錄。

(4)各種賬簿應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頁。如果發生跳行、隔頁,應當將空行、空頁劃線註銷,或者註明“此行空白”、“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5)凡需要結出余額的賬戶,結出余額後,應當在“借或貸”等欄內寫明“借”或者“貸”等字樣。沒有余額的賬戶,應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並在“余額”欄用“ ”表示。

(5)每壹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當結出本頁合計數及余額,寫在本頁最後壹行和下頁第壹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過次頁”和“承前頁”字樣;也可以將本頁合計數及金額只寫在下頁第壹行有關欄內,並在摘要欄內註明“承前頁”字樣。

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本月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發生額合計數;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結計“過次頁”的本頁合計數應當為自年初起至本頁末止的累計數;對既不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也不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賬戶,可以只將每頁末的余額結轉次頁。

三、會計賬簿的格式和登記方法

(壹)日記賬的格式和登記方法

1.現金日記賬的格式和登記方法

2.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格式和登記方法

(二)總分類賬可以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也可以根據經過匯總的科目匯總表或匯總記賬憑證等登記。

(三)明細分類賬是根據二級賬戶或明細賬戶開設賬頁,格式有三欄式、多欄式、數量金額式

數量金額式:原材料、庫存商品

多欄式:借方多欄式(物資采購、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外支出)

貸方多欄式(應交稅金、主營業務收入)借貸多欄式(本年利潤)

四、對賬

(壹)賬證核對

賬證核對是指核對會計賬簿記錄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之間的核對

(二)賬賬核對

賬賬核對是指核對不同會計賬簿之間的賬簿記錄是否相符。包括:

(1)總分類賬簿有關賬戶的余額核對; (2)總分類賬簿與所屬明細分類賬簿核對;

(3)總分類賬簿與序時賬簿核對; (4)明細分類賬簿之間的核對。

(三)賬實核對

賬實核對是指各項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等賬面余額與實有數額之間的核對。包括:

(1)現金日記賬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數額是否相符;

(2)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相符;

(3)各項財產物資明細賬賬面余額與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額是否相符;

(4)有關債權債務明細賬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相符。

五、錯賬更正方法

賬簿記錄發生錯誤,不準塗改、挖補、刮擦或者用藥水消除字跡,不準重新抄寫,必須按下列方法更正:

(壹)劃線更正法

在結賬前發現賬簿記錄有文字或數字錯誤,而記賬憑證沒有錯誤,采用劃線更正法。更正時,可在錯誤的文字或數字上劃壹條紅線,在紅線的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並由記賬及相關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於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數字。對於文字錯誤,可只劃去錯誤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