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醫療質量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二級以上醫院各業務科室應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由科室負責人擔任主要負責人,並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
(壹)執行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本科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二)制定本科室年度質量控制實施計劃,組織科室醫療質量的管理和控制;
(三)制定本科室醫療質量持續改進的計劃和具體實施措施;
(四)定期對科室醫療質量進行分析和評價,對醫療質量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對本部門醫務人員進行與醫療質量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診療常規和指南的培訓和宣傳教育;
(六)按照相關要求,提交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相關資料。
《國家醫院工作條例》第三十條,各級醫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防護性醫療制度,消除影響患者的各種不良刺激。及時了解患者的心理狀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鼓勵患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同時,要教育患者自覺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服從治療,與醫務人員密切配合,共同對抗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