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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的順序是怎樣的?

初試的順序是如何安排的如下:

先考初級會計實務。初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先考初級會計實務,再考經濟法基礎。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才能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初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滿分為100,各科考試成績合格標準按考試當年標準確定,壹般60分合格。試卷中規定了每科每項和每類試題的分值。根據試卷、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的規定進行評分。

資格標準:

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是非題、不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都是客觀題,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否則答案無效。

計算分析題、簡答題和綜合主觀題,必須使用黑色、藍黑色、藍色手寫筆、鋼筆或圓珠筆在答題卡指定區域答題,否則答案無效。

實行網上閱卷的地區,客觀題必須在答題卡規定位置用2B鉛筆填寫,主觀題必須在答題卡規定區域用0.5-0.7mm黑色手寫筆作答,否則答案無效。

“不定多項選擇題(案例分析題)”,每個小題的幾個備選答案中,有壹個或多個備選答案是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全部得滿分,選得少的得相應分,沒有壹個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