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對應回答主要是根據中註協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精神,部分是中註協工作人員私下咨詢得到的建議,僅供參考。預計正式條例將於2008年底前公布,屆時將以正式公布的文件精神為準:
註冊條件的問題:
問:新制度實施後,專科醫生可以註冊嗎?
答:可以註冊。新制度不改變報名條件,仍然可以用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報名。別擔心。
通用資質證書的問題:
問:也就是說,妳必須在五年內完成七個科目,才能通過整個課程嗎?
答:五年內完成專業階段全部六科,才有資格參加高級階段考試。妳有三次機會通過高級階段考試(也就是三年內)。完成高級階段學習後,可以拿到通用資格證書。所以就新政策而言,最快2年(專業1年,進修生1年),最長8年(專業5年,進修生3年)。考慮到筆記考試這麽麻煩,希望學生做研究的時間越短越好(祝大家能在2-4年內完成筆記之戰)。走吧。
問:改革後,妳是不是不從事審計工作了,壹般證書有效期只有五年?那麽,對於不在事務所工作的人來說,這種便簽卡還有價值嗎?
妳對新政策的理解是錯誤的。根據新政策規定,通過6+1考試的學生,仍可按規定申請成為執業或非執業會員。這個不會變,但是在申請加入協會的時間上增加了壹項,就是學生要在獲得總證書起5年內加入協會,否則總證書的有效性就有問題;然後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後,學生要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和年檢,這樣妳的大會會員資格就保持有效,不會過期,放心。
高級階段綜合測試的問題:
問:高級階段測試3年內失敗怎麽辦?之前的考試還算嗎?
答:目前還不清楚。我們已經通過郵件提醒中註協,出現這種情況後要考慮解決方案或緩沖方法。希望中註協的領導能理解大家,給出壹個好的解決方案。
問:參加高級階段需要壹年的工作經驗。是事務所的工作經驗?
答:根據我們工作人員的意見,這篇文章不清楚事務所的工作經歷。考慮到大部分考生在取得通用資格證書之前可能並不在事務所工作,中註協主要會根據畢業證的時間來核查這壹規定,即只要畢業證顯示畢業滿壹年,部分省市可能會要求工作單位蓋章,但並不要求這個單位是事務所,所以大家可以放心。
問:什麽是高級課程?考試方式會不會像公務員的“行政能力測試”或者高級會計師的綜合測試方式?
答:高級階段考試1科目,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主要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
要求,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職業環境中合理有效運用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能力,測試考生“維護職業價值觀、道德觀、態度觀”的綜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術與應用技能、個人技能、人際與溝通技能、組織與業務管理技能等。
在方式上,我覺得會像妳期待的那樣考察實際工作、分析判斷能力,按照《公務員行政能力考試》或者高級會計師統考。
問:如果我已經通過了第壹階段的6個科目,多久可以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我不想壹考完第壹階段就參加第二階段,但我想在事務所工作幾年,有經驗再參加第二階段)而且之前的第壹階段成績不會作廢?還有,網校會開第二階段考試的課件嗎?期待妳的回答。謝謝妳。
答:完成專業階段6個科目後,要在3年內通過高級階段考試,才能拿到普通證書。
就我個人而言,我反對妳的想法。請在專業階段結束後立即參加高級階段考試,因為只有三次機會,妳要珍惜每壹次機會。快刀斬亂麻,當機立斷,避免大睡。
事實獲得的經驗不急,以後考證才是最急的。
網校會聘請壹流的老師提供高級培訓。相信對大家順利通過考試會有很大的幫助。走吧。
是否參加英語考試的問題:
問:我必須參加英語考試才能獲得註證嗎?
回答:不用考了。筆記社英語測試為自願測試,英語測試結果對獲得筆記社證書和申請加入協會沒有影響。
政策趨同:
問:我想問壹下,在新辦法下,如果我08年沒有過任何壹科,09年壹次過五科是不是沒用?必須考七門?
答:可以,如果到2008年底還沒有有效的符合條件的學生,則從2009年開始按新生對待,按照6+1參加考試。
問:六大科,也就是舊的五科考完之後再考妳還是可以壹起考。09年老考生五科沒考完怎麽辦?
答:專業階段六科不分先後,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考試;如果老考生在2009年沒有完成全部五科考試,則2008年及以前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績(五年內2010回2006年及以後的合格成績)繼續有效。
2009年註會考試改革的主要內容(非常6+1):
將註冊會計師考試改革為“兩級專業考試”,其中:
第壹個層次是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會計專業畢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基礎理論知識以及基本的應用技能和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
第二個層次是高級階段,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知識和綜合能力,包括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的職業環境中合理有效運用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能力,測試考生“維護職業價值觀、道德觀和態度”的綜合能力。
考試分階段進行。考生只有通過壹級專業階段的考試科目,才能參加二級高級考試。兩階段考試每年舉行1次。
建議考試科目設置為“6+1”模式,其中:
壹級專業階段考試共6科,即在延續現行考試5科的基礎上增加1科。6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新增科目);並且在相關科目中,測試考生應具備企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組織、規劃、管理和運行環境知識,信息技術的應用與評價,職業道德等基礎知識。與現行的五科考試相比,專業階段考試側重於測試基礎理論和基本應用技能,難度略有降低,內容略有拓展。
新增課程《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主要考察中國註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read.php?tid=8794496。Subnew=1要求應聘者具備組織和企業的相關知識。
二級高級階段考試1科目,考試科目為綜合測試,主要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能力指南》/read.php?tid=8794496。Subnew=1要求測試考生在註冊會計師職業環境中合理有效運用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能力,以及“維護職業價值觀、道德和態度”等綜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術和應用技能、個人技能、人際和溝通技能、組織和業務管理技能等。
專業階段單科成績在5年內有效,高級階段單科成績在3年內完成;取得通用資格證書的考生,在5年內申請成為中註協會員,並符合繼續教育要求的,長期有效。否則5年內有效。
對實踐經驗的要求
借鑒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機構對實踐經驗的要求,擬在考試制度中增加對考生實踐經驗的提示性要求。
鑒於現行《註冊會計師法》並未明確規定對考生具有考試過程中實際經歷的要求,僅明確了報考條件,即“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並從事審計業務兩年以上的人員,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報名。”據此,在考試制度改革中,擬提出考生實踐經驗建議。即在參加最後的“綜合測試”考試之前,建議考生在1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報考,以便更好地適應綜合測試的要求。
註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的銜接方案
為了加快行業人才的培養,建議從2009年開始實行新的考試制度。為做好與現行考試制度的銜接,確保新舊考試制度平穩過渡,2009年繼續實施現行考試制度1年。
2009年,第壹次報考的考生和曾經報考但未通過任何考試科目的考生,必須按新制度報名參加考試;已通過現行制度下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選擇報名參加新制度下的考試。
2009年度考試結束後,通過現行考試制度全部五門科目的考生將獲得普通資格證書;未取得總合格證書的考生,在新制度下自動轉為合格科目,在2010按新考試制度參加考試。
2010新考試制度全面實施,現有考試制度同時廢止。
關於進壹步完善註冊會計師英語水平考試的建議
建議將現行的註冊會計師考試相關科目英語附加題制度和英語測試制度進行合並,與相關國家和地區會計機構共同組織統壹的英語水平測試。水平是“在英語環境中工作的能力”。
英語水平考試計劃於2009年實施,考生只有通過註冊會計師考試後才能報考。英語水平考試證書獨立於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