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條件: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且申請期間正常繳費,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國家規定的職業(工種)目錄中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不含技師、高級技師)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並在國家人社部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登記註冊有效的。
自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起,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含12個月)。同壹職業(工種)同壹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壹次技能提升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