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審計大學 、2 廣東財經大學 、3 山東財經大學 、4 西南財經大學 、5 浙江工商大學 、6 天津財經大學 、7 浙江財經大學 、8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9 石河子大學 、10 貴州財經大學
壹、審計專業培養目標
本專業的培養目標是堅持立德樹人,堅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適應市場經濟需求,具備科學素養和誠信品質,掌握審計學、會計學、管理學、經濟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與基本知識
能獨立承擔會計、審計、咨詢和服務業務,熟悉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能在各類企事業單位、會計師事務所、評估機構、政府部門從事審計和內部控制實務的,“厚基礎、寬口徑、能力強、素質高”,富有創新精神的應用性、復合型高級專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