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基本情況;
(二)請求恢復債權的事項;
(三)相關證據事實和理由;
(四)判決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五)債務履行期限;
(六)違約責任;
(七)當事人的簽名或指印。
債務,“債權”的對稱性是指債務的法律關系,債務人對債權人依法作為或不作為的義務。比如在買賣合同中,賣方有向買方交付所售貨物的義務,這是對某壹行為的債務。再比如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將稿件交付第三方出版的義務,這是不作為的債。債務的履行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了債務的內容。根據不同的標準,有不同類型的債務。根據發生的情況,可以分為合同債務和非合同債務。因為債務人的數量,可以分為單個債務和大部分債務。因為債務人之間的責任關系,可以按照數個債務劃分為連帶債務。由於債務履行的選擇性,可分為簡單債務和選擇性債務。
從會計的角度來看
負債是指單位或個人因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的,預計會導致經濟利益從會計上流出的現時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款和預收賬款。有時也指欠的債;努力還清所有債務。
從經濟的角度來看
必須歸還的資金。除了借入的資金,如果發行債券,必須歸還本金和利息(本金+利息),這也叫債務。不能償還債務的,稱為不履行債務。此外,債務自有資本的上升被稱為債務超過。
債務的常見形式是金融工具,如債券、長期票據和短期票據。債權人可以是個人、銀行或養老基金和保險公司等機構。他們借錢是因為相信債務人會承擔還本付息的義務。
債務工具有明確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利率支付利息。債務工具的購買者擁有不需要立即使用的資金,希望在自己使用這些資金之前賺取利息。利息是對債權人在壹定時期內不使用這些資金的獎勵。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21條
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十六條經當事人同意,民事訴訟活動可以通過信息網絡平臺在線進行。通過信息網絡平臺在網上進行的民事訴訟活動,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可以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的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須報NPC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並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