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加強會計法制建設。
1.完善會計法律體系。修訂《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提高會計法律法規的科學性、嚴肅性和可執行性,進壹步規範會計審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審計執業質量。
2.廣泛開展會計普法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會計法律法規和準則制度,廣泛宣傳加強法制、依法理財、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的重要意義,引導單位負責人和社會各界重視、支持會計審計工作,引導廣大會計工作者學好用好會計法律知識、自覺樹立誠信理念,努力構建學法、用法、守法長效機制。
3.加強會計監督檢查。認真開展對《會計法》及會計準則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按照定期隨機抽查與不定期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創新監管手段,主動公開檢查結果,嚴肅查處違法會計行為,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研究建立會計誠信檔案和會計“黑名單”制度,將會計人員、註冊會計師的誠信記錄和單位會計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享平臺。理順會計監管機制,整合會計監管資源,形成會計監管合力。
(二)加快推進政府及非營利組織會計改革。
1.建立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加快落實國務院批準發布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在已發布的《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基礎上,加快制定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及應用指南和政府會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體系,為編制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財務報告體系奠定基礎。研究制定政府成本會計制度。抓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貫徹實施工作,完善信息化建設等相關配套措施,確保政府會計改革順利進行。積極參與國際公***部門會計準則建設,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政府會計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
2.完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適應民間非營利組織發展要求,密切跟蹤基金會、社會團體、民辦醫療、民辦教育等非營利組織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情況,研究修訂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進壹步規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管理,促進社會事業健康發展。
3.修訂社會保險基金等基金(資金)類會計制度。積極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適時修訂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土地儲備資金等基金(資金)類會計制度。
(三)健全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1.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適時修訂、完善相關企業會計準則,及時發布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研究制訂我國金融市場、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相關會計政策。規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體例,清理企業會計準則制度類規範性文件,進壹步完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2.繼續保持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趨同。立足我國實際情況,適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全面趨同。積極參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各層面事務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工作,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制定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充分利用亞洲—大洋洲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組、中日韓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會議、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新興經濟體工作組等多邊、雙邊交流機制,協調立場,爭取支持,為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設和國際趨同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深度參與國際綜合報告委員會工作,提高我國對國際綜合報告框架等規則制定的影響力,持續研究綜合報告在我國的適用性和可行性。
3.加強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施。加強企業會計準則宣傳、培訓和對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密切跟蹤、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及時了解企業會計準則執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企業會計問題應急處理機制。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定期與監管部門、有關企業及會計師事務所等溝通交流企業會計準則實施情況。加強企業會計準則與稅收政策、監管政策的協調。做好小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實施的監督、指導。
4.完善企業會計準則外部咨詢機制。發揮會計標準戰略委員會在會計準則建設中研究咨詢、決策支持的重要作用。發揮會計準則委員會在會計準則研究、起草、實施以及對外交流、組織聯系咨詢專家隊伍等方面的作用,為企業會計準則建設提供重要支撐。健全企業會計準則咨詢專家隊伍,充實研究力量,改進咨詢方式,提高咨詢水平。
(四)推進管理會計廣泛應用。
1.加強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建設。堅持經驗總結和理論創新,加強政策指導,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會計基本指引為統領、以管理會計應用指引為具體指導、以管理會計案例示範為補充的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制定發布系列分行業產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動企業切實改進和加強成本管理。加強管理會計國際交流與合作,不斷提高我國在國際管理會計界的地位和影響力。
2.推進管理會計廣泛應用。認真抓好管理會計指引體系實施,采取政策宣講、經驗交流、成果推廣、人員培訓、理論研討等多種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動管理會計廣泛應用。同時,加強管理會計理論研究、教學教材改革,支持管理會計創新中心建設。
3.提升會計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實施管理會計指引體系為抓手,積極推動企業和其他單位會計工作轉型升級,進壹步發揮會計工作在戰略管理、預算管理、成本管理、營運管理、投融資管理、績效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職能作用,促進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促進行政事業單位提高理財水平和預算績效,更好地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五)完善內部控制規範體系。
1.完善內部控制規範體系。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資源轉讓、公***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的要求,研究制定政府內部控制規範和非營利組織內部控制規範,修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試行)》,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對象從經濟活動層面拓展到全部業務活動和內部權力運行。制訂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量化指標體系。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其配套指引,研究制定《小企業內部控制規範》。積極開展內部控制對外交流與合作,深入參與國際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標準制定工作。
2.加強內部控制規範實施。加強對中央企業執行內部控制規範的政策指導,推進地方國有大中型企業實施內部控制規範。密切跟蹤上市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規範情況,定期發布上市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規範情況報告。會同監管部門制定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掛牌公司執行內部控制規範的政策措施。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關於全面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建設的指導意見》,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執行內部控制規範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行政事業單位全面開展內部控制建設。
(六)加強會計信息化建設。
1.推進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有效實施。不斷更新企業會計準則通用分類標準,推動監管部門在監管領域制定和實施監管擴展分類標準,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的財務報告數據交換標準體系,適時推動建立以披露財務報告數據為主的社會化會計信息公***服務平臺。研究制定企業賬戶層面和交易層面會計數據以及相關業務數據交換標準,降低會計信息生產成本和企業內外部交易成本,促進企業數據的深度利用。積極參與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等國際標準制定工作,全面提升我國在會計信息化領域的國際影響力。
2.不斷提高單位會計信息化水平。認真抓好《企業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等制度的貫徹落實,在不斷提高企業會計信息化水平的同時,積極探索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信息化工作,推動基層單位會計信息系統與業務系統的有機融合,推動會計工作從傳統核算型向現代管理型轉變。引導企業以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XBRL)提升內部管理信息標準化,促進財務、業務數據的融合與互聯。同時,密切關註大數據、“互聯網+”發展對會計工作的影響,及時完善相關規範,研究探索會計信息資源***享機制、會計資料無紙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發展會計服務市場。
1.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不斷拓展會計師事務所業務領域,研究建立公***部門註冊會計師審計制度、政府購買註冊會計師專業服務制度,支持會計師事務所拓展涉稅服務、管理會計咨詢、法務會計服務等新型業務。研究探索改進會計師事務所選聘方式和審計費用支付方式,著力增強獨立性。推動大中型會計師事務所廣泛采用特殊普通合夥組織形式,鼓勵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優先采用普通合夥組織形式,適當、適度限制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從事關系公眾利益的高風險業務。指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內部治理和總分所壹體化管理,完善大中小會計師事務所合理布局,進壹步推動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做強做大,促進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健康、規範發展。
2.推進代理記賬業務不斷發展。加強對代理記賬業務的政策扶持和業務指導,促進小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小型經濟組織選擇依法設立的代理記賬機構代理記賬,支持小微企業等的健康發展。探索建立政府購買代理記賬服務制度。註重發揮各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在行業自律方面的服務作用。積極支持其他會計咨詢、會計培訓等服務業務的大力發展。
3.加強註冊會計師行業和其他會計服務行業的行政監管。進壹步完善註冊會計師行業法規制度,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簡政放權要求,簡化會計師事務所設立審批和變更備案,健全會計師事務所退出機制。完善註冊會計師考試、註冊、職業責任保險等制度。改進中央企業審計輪換制度,探索大型企業集團“主審+參審”審計模式。適應金融改革和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要求,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審計業務管理制度。加強政策協調,研究解決對會計師事務所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問題,探索聯合監管機制,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加強對代理記賬機構的事中事後監管,完善代理記賬管理信息化平臺,建立代理記賬機構信息公示制度。探索會計服務業信用體系建設。
4.推進會計服務市場開放。堅持平等互利原則,抓好雙邊、多邊會計服務市場開放談判和跨境審計監管合作。鼓勵會計中介服務機構開展跨境服務,規範會計師事務所跨境執業行為,發揮會計師事務所在中國企業、中國資本“走出去”過程中的積極作用。指導支持會計師事務所以成員所模式為主流構建國際網絡、參與國際競爭,重點扶持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創建民族品牌國際會計網絡或在加盟的國際會計網絡中日益發揮重要影響。
(八)實施會計人才戰略。
1.深化會計職稱制度改革。以會計人員能力框架為指導,改革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評價制度,改進選才評價標準,完善考試科目設置,加強考務管理,提高考試內容的針對性、適應性,推動增設正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形成初級、中級、高級(含副高級和正高級)等層次清晰、相互銜接、體系完整的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價制度,充分發揮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價對會計人才選拔、培養的導向作用。進壹步完善會計人員結構,到2020年具備初級資格會計人員達到500萬人左右,具備中級資格會計人員達到200萬人左右,具備高級資格會計人員達到18萬人左右。
2.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完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指導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會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加強繼續教育教材、師資隊伍建設,豐富繼續教育方式、內容和手段,推廣在線教育等現代化培訓方式。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的管理,規範會計培訓市場,堅決打擊亂收費、假培訓等違法行為。
3.深化會計領軍人才培養。研究制定《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發展規劃》,健全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計劃長效機制。創新選拔、培養機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不斷充實全國會計領軍人才隊伍,到2020年,完成全國會計領軍(後備)人才達到2000名的培養目標。繼續推進會計領軍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指導各地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單位開展的會計領軍人才培養工作。
4.加快行業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培養。加快推進管理會計人才培養,力爭到2020年培養3萬名精於理財、善於管理和決策的管理會計人才。繼續加強總會計師制度建設,推動在大中型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配備總會計師(財務總監),深入推進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工程。適應我國政府職能轉變和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會計領域人才的培養力度,造就與政府會計改革要求相適應的會計人才隊伍。積極推進高端會計人員和註冊會計師國際化人才培養。
5.指導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加強與教育部門的協調,推動加速培養應用型高層次會計人才。研究完善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質量認證體系,加大案例研究和教學,創新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積極推進設立會計博士專業學位,完善會計專業學位系列。積極推動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雙向掛鉤”。
6.加強會計人員職業道德建設。制定會計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大力弘揚會計誠信理念,探索建立會計誠信檔案制度,加強督促檢查和行業自律,不斷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修養和素質,進壹步提高會計社會公信力。
7.加強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完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充實、更新無紙化考試題庫,提高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公正性、科學性。加強會計人員信息化管理,建立統壹的會計人員管理平臺,促進會計人員基礎數據的***享和利用。
8.加強會計管理隊伍建設。健全會計管理隊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機制,要將作風正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的幹部充實到各級會計管理隊伍中來。加強對全國各級會計管理工作者的培訓工作,指導、督促會計管理工作者不斷更新觀念、創新思維,改進工作作風,加強理論業務修養,進壹步提高服務社會、服務會計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九)繁榮會計理論研究。
1.加強對會計理論研究工作的指導。堅持理論創新和理論聯系實際,指導會計理論工作者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財政會計中心工作實際,深入開展會計學術研究和理論創新,加快建立具有中國特色、實現重大理論突破並彰顯國際影響力的中國會計理論和方法體系。指導會計理論工作者深入改革實踐壹線,總結實踐經驗,形成理論指導,推動會計改革與發展。指導會計理論工作者進壹步豐富會計理論研究方法,切實改進文風學風,不斷凈化學術環境。
2.發揮會計學術人才高端引領作用。繼續抓好會計名家培養工程等學術帶頭人培養;進壹步完善《會計研究》、《中國會計研究》(英文版,CJAS)、優秀論文評選等會計學術成果評價機制,推出壹批重大研究成果和高端會計學術人才,更好地推動中國會計理論研究走向國際。
3.加強會計學術組織建設。加強對各級會計學會的業務指導,支持學會依法開展學術活動,規範學會內部管理,努力把學會建設成為服務會計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智庫。不斷改進學會會員服務,進壹步提高組織凝聚力、增強社會服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