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銀行票據是指由銀行簽發或由銀行承擔付款的票據。主要包括: 銀行本票、銀行匯票、銀行簽發的支票等。商業匯票經銀行承兌以後,銀行成為該票據的第壹付款人,因此也具有銀行票據的性質。銀行本票是由發票人(銀行)本身支付壹定金額的票據;銀行匯票是壹種匯款憑證,由銀行發出,交匯款人寄給異地收款人,憑以兌取匯款。銀行支票也是銀行的壹種債務證券,但與銀行本票和銀行匯票相比,它能在更大的範圍內轉讓,代替現金流通
二、銀行票據指由銀行簽發或由銀行承擔付款義務的票據。主要包括銀行本票、銀行匯票、銀行簽發的支票等。
三、銀行匯票: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出票行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的出票銀行為銀行匯票的付款人。銀行本票: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同壹票據交換區域(通常說的同城)需要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可以用以轉帳,註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銀行本票見票即付,可以用來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帳,但銀行本票僅限於在同城範圍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及其他款項結算。定額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票面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同壹票據交換區域(通常說的同城)需要支付各種款項的,均可以使用定額銀行本票。目前,定額銀行本票只在壹些地區(如上海、廣州等)使用。定額銀行本票的面額只有1千元、5千元、1萬元和5萬元四種。普通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四、支票上印有“轉帳”字樣的為轉帳支票,轉帳支票只能用於轉帳;支票上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於支取現金;支票上未印有“現金”或“轉帳”字樣的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於支取現金,也可以用於轉帳,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於轉帳,不得支取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