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墊付運費時
借:應收賬款——XX購貨方 (包括商品的價稅款和代墊的運費等全部款項)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存款
2、收回代墊的運費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XX
二、依據《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的規定。
第1122 號”應收賬款“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1、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2、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