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納工作。 主要負責辦理現金、銀行存款以及各種有價證券的保管、收付結算業務,並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2、材料的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審查材料采購、加工生產和儲備計劃,辦理材料采購、費用的收支業務的核算,監督材料的收發結存動態,考核儲備資金定額的執行情況,參與材料的清查盤點並且監督有關部fUH強材料等實物的收發管理工作。
3、固定資產的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固定資產增減的賬務處理及其明細核算,參與固定資產需要量的核定,監督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情況,並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參與固定資產更新改造和大修理計劃的編制;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參與固定資產的清理盤點工作;分析、考核固定資產的使用效果。
4、工資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應付工資的計算、審核和分配工作,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監督工資基金的合理使用並考核其使用效果。
5、成本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編制開發經營費用支出計劃和開發成本計劃並監督其執行情況,歸集、分配生產經營費用,計算工程和開發產品成本,並對生產經營費用和開發產品成本進行分析、考核。
6、銷售以及利潤的核算工作。 主要負責參與確定銷售計劃,編制利潤計劃,辦理銷售貨款的結算,辦理銷售、稅金、利潤的賬務處理和相應的明細核算,參加產品成本的清查盤點,進行銷售利潤的分析、考核、預測和控制等。
7、其他工作。 主要包括往來賬款的結算,公積金、公益金核算的賬務處理及其計劃的編制和考核,其他會計業務的總分類核算,會計報表的編制、匯總及會計資料的歸檔保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