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會計職業道德的含義及其法律差異。

會計職業道德的含義及其法律差異。

(1)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制目標壹致,調整對象相同,責任相同。兩者之間的聯系主要表現在:

1.兩者在功能上是相輔相成、相互依賴的:基本的會計行為必須用會計法律制度強制遵守,但用會計法律制度來規範行為是不必要的,也是不適宜的,可以通過會計職業道德來實現。

2.二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會計法律制度包含會計職業道德的內容,會計職業道德也包含會計法律制度的壹些規定。

3.兩者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最初的會計職業道德逐漸被吸收到會計法律體系中,這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4.二者在實施中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2)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制正常運行的社會的思想基礎,會計法制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和守法的制度保障。兩者目標壹致,調整對象相同,承擔的責任相同,功能互補;內容上互相滲透重疊;地位上互相轉化吸收;在實施中相互作用、相互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制的主要區別是:1,性質不同。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機關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強制性。會計職業道德主要取決於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很強的自律性。2,作用範圍不同。會計法律制度重在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使結果合法化;會計倫理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內在精神世界。3.實現形式不同。會計法律制度是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組織通過壹定程序指定的,其實現形式是具體、明確、正式的書面規定;會計職業道德來源於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其表現形式既是明確的成文規定,也是不成文的規範,存在於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中。4.保障機制的實施是不同的。會計法律制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會計職業道德不僅有國家法律的相應要求,還需要會計人員的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