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付款——股東名稱。
1、借貸方向通常是要根據會計科目分類情況定性為“借”或“貸”。
(1)當會計科目屬於資金占有方,這個時候會計科目:資產/費用 表示資產增加、負債減少,則+記“借”、-記“貸“
(2)當會計科目屬於資金來源方,這個時候會計科目: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表示負債增加、所有者權益增加、收入,則+記“貸”、-記“借”。
2、把“資金占有科目”設想成“自己”;把“資金來源科目”設想成別人?
3、借方和貸方只是記賬符號,借方在左邊,貸方在右邊?
(1)通常情況下借方是資金流出,貸方是資金流入?
(2)根據公式?
公式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公式②所有者權益=利潤+資本資產=負債+利潤+資本?
公式③利潤=收入-費用資產+費用=負債+收入+資本?
(3)對於公式①、②和③,左邊的項目(資產和費用賬戶)被加到借方,而右邊的項目(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資本和收入)被加到貸方。相反,具有左性質的項目減記為貸方,具有右性質的項目減記為借方
(4)記帳就是記錄壹個事物的兩面,所以壹定要有借款,借款壹定要相等,即余額
舉例說明
假設,甲公司(自己)向銀行借款50萬,甲公司接受股東投資50萬
理解:也就意味著,甲公司屬於資金占用方,甲(自己)向別人(銀行和股東)“借”100萬=別人(銀行)“貸”款給甲(自己)50萬(現金);別人(股東)“貸”給甲(自己)50萬(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