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重點: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是經濟法主體因違反經濟法規定的行為而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壹、經濟法責任的分類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第二,經濟法責任的獨立性和特殊性
(壹)經濟法責任的獨立性
經濟法主體的法律責任不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的簡單相加,而是具有其獨立性。
(二)經濟法責任的特殊性
三、經濟法責任的具體類型
1.根據主體的不同,經濟法責任可分為調控主體的責任和調控主體的責任。
2.根據追究責任的目的,經濟法責任可分為補償性責任和懲罰性責任。
3.根據責任的性質,經濟法責任也可分為經濟責任和非經濟責任,或稱為財產責任和非財產責任。
第四,不同主體的責任差異與司法救濟
由於經濟法主體的身份和地位、行為目標和目的、各自的法律待遇、享有權利或權力的法律依據、相應的義務不同,需要承擔的違法責任也不同。
在市場監管法領域,由於監管主體的責任壹般可以具體規定,因此可以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追究。但在宏觀調控法領域,由於主體的行為往往被認為是抽象的,因此很難追究主體的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賠償責任和懲罰責任
經濟法主體可能承擔的賠償責任主要有兩種:壹是國家賠償;另壹個是過度補償。國家賠償的主體是國家,超額賠償的主體是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