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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專用發票跨年度抵扣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專用發票跨年度抵扣的會計處理

新年專用發票進項稅分錄的處理

發布時:

借:原材料等

應付稅款-待認證的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

新年認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待認證的進項稅額

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等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教育費附加等。

以下兩種情況的發票為新年發票:

1.經濟業務發生在2020年,付款也是2020年,但發票開具時間是2021。

2.前壹年開的發票,由於種種原因,前壹年沒開,在下壹年的發票裏報銷核算。

當月取得的發票,如果沒有入賬,可以在當月認證抵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5號(2019):“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2017、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進口貨物海關專用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收費公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取消認證確認、審核比對、抵扣申報時限。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通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確認使用上述扣稅憑證信息。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16年2月316日及之前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進口專用海關繳款書、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超過認證確認、審核比對、抵扣申報時限,但符合規定條件。仍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2011第5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第36號、2018第3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未申報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

如果在2月份之前或之後開具發票,在滿足上述文件規定的前提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在2月份申報納稅時進行抵扣。

綜上所述,這就是我們對新年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會計處理的介紹。新年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當普遍。雖然是新年抵扣,但不影響我們普通納稅人進行認證抵扣操作。如果涉及的會計處理無法實現,請參照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