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表》上的會計表格填寫“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壹般來說,總公司填獨立核算,分公司填非獨立核算。
獨立核算是指對單位的經營活動和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有壹定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開展業務活動,能夠與其他單位簽訂經濟合同;獨立核算盈虧,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賬制,是指將與本單位業務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信息,按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進行核算。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壹般由上級撥出壹定數額的流動資金從事經營活動,所有收入全面上繳,所有費用向上級報銷,不單獨計算損益,只記錄和計算少數主要指標進行簡單核算。
稅務登記附表中的核算方法如何填寫?
填寫表格的說明:
(1)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包括壹次攤銷法、分期攤銷法、五五攤銷法;
(2)折舊方法:包括直線折舊法(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舊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年數總和法、圓盤算法、重置法、償債基金法、年金法等。);采用加速折舊法的,應在備註欄中註明批準機關及附送資料;
(三)成本核算方法: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采用的產成品、半成品的具體存貨計價方法或成本核算方法;
(4)記賬軟件:采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填寫記賬軟件的名稱和版本號,並在備註欄註明批準機關及所附材料;
(5)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各種附表,根據會計報表的種類在“名稱”欄填列。
公司《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表》上的會計表格填寫“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壹般來說,總公司填獨立核算,分公司填非獨立核算。獨立核算是指對單位的經營活動和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
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有壹定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開展業務活動,能夠與其他單位簽訂經濟合同;獨立核算盈虧,設置獨立的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非獨立核算,又稱報賬制,是指將與本單位業務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信息,按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進行核算。
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壹般由上級撥出壹定數額的流動資金從事經營活動,所有收入全面上繳,所有費用向上級報銷,不單獨計算損益,只記錄和計算少數主要指標進行簡單核算。
獨立會計和從屬會計的區別;
1.不同定義:非獨立核算是指沒有完整的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體系,只記錄部分經濟業務的公司進行的核算。獨立核算是對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過程及其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核算。
2.經營不同:凡是有壹定資金,能辦理對外結算,能獨立編制計劃,能單獨核算盈虧的企業,壹般都進行獨立核算。實行非獨立核算的單位沒有資金,其財產物資由上級單位調撥,沒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其收入全部存入上級單位賬戶,所有支出也由上級單位審核支付。
3.特點不同: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壹般由上級撥付壹定數額的流動資金從事經營活動,所有收入全額上繳,所有費用向上級報銷。他們不單獨計算損益,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單核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十壹條會計年度自公歷6月65438+10月1日起,至2月31日止。
第十二條會計核算應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擇其中壹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其軟件及其生成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也必須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其他會計資料,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十四條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報送會計機構。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審核原始憑證,有權拒絕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應當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和補充。
原始憑證記載的所有內容不得塗改;原始憑證如有錯誤,應由簽發單位重新開證或更正,更正處應加蓋簽發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由簽發單位重新開證,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會計憑證應根據經審核的原始憑證及相關資料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