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培訓 - 理財公司財務負責人卷款跑路了,現金出納需要付什麽責任?

理財公司財務負責人卷款跑路了,現金出納需要付什麽責任?

什麽情況下出納要坐牢

會計做假帳可根據具體情節,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我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公司的出納做假賬或者有其他違法犯罪的情況的話,就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已經達到了違法犯罪的情況,需要根據具體的情節來進行處罰。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華律網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