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的會計處理:
實際收到註資時:
借:稅和附加費-印花稅(以前為管理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會計準則附錄——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及主要賬務處理規定“實收資本”科目核算投資者投入的實收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應將本科目改為“股權”科目。企業接受投資者投入的資本時,應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等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根據差額貸記“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科目。“資本公積”科目核算企業從投資者處收到的超過其註冊資本或股本份額的投資金額。
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後,工商部門只對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進行登記,不需要對實收資本進行登記,不再收取驗資文件。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事項自行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公司股東(發起人)認購時是無法納稅的,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他們應該遵循收付實現制的原則。
企業註冊資本如何處理?
註冊資本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等。
貸款:實收資本- XX投資者
1.註冊資本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管理或企業法人擁有的財產數額。
2.註冊資本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數額或企業法人擁有的財產。註冊資本是企業實際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可以隨時增加或減少,即當企業實際資本較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註冊資本是企業全部財產的貨幣表現,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登記機關核準經營範圍和經營方式的主要依據。
最新政策對註冊資本做了哪些調整?
1.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取消了壹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壹次繳足出資的規定。
2.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
3.簡化登記項目和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和公司實收資本不再是公司的登記事項。公司註冊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