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插入開票盤方式登錄。登錄電子稅務局系統後,在我要辦稅-發票使用-其他-發票認證模塊跳轉鏈接至“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系統後插入開票盤輸入密碼登錄。
二:實名認證方式登錄。登錄電子稅務局系統後,在我要辦稅-發票使用-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發票抵扣模塊進行實名采集認證後可直接登錄綜合服務平臺(註;如需變更采集人員,可在我的信息-用戶信息管理-授權信息模塊裏添加用戶信息。
具體認證抵扣步驟如下:
(壹)進入抵扣勾選-發票抵扣勾選模塊,勾選用於申報抵扣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二)根據需要輸入或選擇相關查詢條件,點擊查詢按鈕,在勾選操作區會顯示符合查詢條件的發票。勾選納稅人本期需要抵扣的發票,系統默認的有效稅額為發票稅額,可修改並輸入大於零、小於等於發票稅額的實際發生有效稅額,剩余稅額(稅額-有效稅額)則自動構成不抵扣。
(三)本次需要勾選的發票全部勾選完成後,點擊提交按鈕。
(四)完成本月全部進項票勾選後,進入抵扣勾選統計模塊,完成對當前稅款所屬期勾選數據的統計申請。點擊右上角申請統計,系統將鎖定當期抵扣勾選操作,並顯示當前屬期抵扣合計數據。
(五)核對統計表數據後,點擊確認按鈕,系統會彈出提示信息對話框,確定保存後,發票統計表中抵扣項下的有效稅額將成為納稅人當期申報的進項依據。
電子專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票”)相同。與紙質專票相比,電子專票具有以下幾方面優點:
1、發票樣式更簡潔。電子專票進壹步簡化發票票面樣式,采用電子簽名代替原發票專用章,將“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欄次名稱簡化為“項目名稱”,取消了原銷售方,(章)欄次,使電子專票的開具更加簡便。
2、領用方式更快捷。納稅人可以選擇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等渠道領用電子專票。通過網上申領方式領用電子專票,納稅人可以實現即領即用。
3、遠程交付更便利。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郵箱、二維碼等方式交付電子專票,與紙質專票現場交付、郵寄交付等方式相比,發票交付的速度更快,也更有利於企業通過稅控平臺軟件整合業務系統與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
4、財務管理更高效。電子專票屬於電子會計憑證,納稅人可以便捷獲取數字化的票面明細信息,並據此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同時,納稅人可以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電子專票並驗證電子簽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發票的風險。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開具的發票,經過認證後,可以做為進項稅額,在申報時抵扣購進貨物時已繳納的增值稅。
法律依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第二條 專用發票,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並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第三條 壹般納稅人應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以下簡稱防偽稅控系統)使用專用發票。使用,包括領購、開具、繳銷、認證紙質專用發票及其相應的數據電文。
本規定所稱防偽稅控系統,是指經國務院同意推行的,使用專用設備和通用設備、運用數字密碼和電子存儲技術管理專用發票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專用設備,是指金稅卡、IC卡、讀卡器和其他設備。
本規定所稱通用設備,是指計算機、打印機、掃描器具和其他設備。
第四條 專用發票由基本聯次或者基本聯次附加其他聯次構成,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賬聯。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采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賬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賬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賬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壹般納稅人自行確定。